九安医疗: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摘要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4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雅安道金平路三号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刘毅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52人,代表股份133,640,8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4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17,518,5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0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46人,代表股份16,122,3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1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51人,代表股份17,096,3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97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46人,代表股份16,122,3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18%。
3、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刘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结果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1.00
关于《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32,214,794
98.9329%
1,137,400
0.8511%
288,700
0.2160%
0
0.0000%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15,670,275
91.6585%
1,137,400
6.6529%
288,700
1.6887%
0
0.0000%
2.00
关于《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32,234,594
98.9477%
1,132,500
0.8474%
273,800
0.2049%
0
0.0000%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15,690,075
91.7743%
1,132,500
6.6242%
273,800
1.6015%
0
0.0000%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32,233,194
98.9467%
1,133,800
0.8484%
273,900
0.2050%
0
0.0000%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15,688,675
91.7661%
1,133,800
6.6318%
273,900
1.6021%
0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聂东律师、张晓强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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