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隆精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贝隆精密2026-08-05 00:00

摘要

1贝隆精密于2026年8月4日向8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14.4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8.96元/股。
2激励对象涵盖董事、高管及核心骨干,分三期归属(30%/30%/40%)。
3业绩考核目标为2026-2028年营收分别达4.48亿/5.0亿/5.6亿元,净利润分别达3000万/4200万/5500万元。
4预计产生股份支付费用1705.02万元,将在2026-2029年摊销,其中2027年摊销最高达781.93万元。

证券代码:301567

证券简称:贝隆精密

公告编号:2026-032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8月4日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18.96元/股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14.40万股

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87人

5、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隆精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6年8月4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8.96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7名激励对象授予114.4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6年7月20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含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比例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蒋飞

董事、副总经理

6.47

4.84%

0.09%

周蔡立

职工代表董事

3.74

2.80%

0.05%

魏兴娜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3.40

2.54%

0.05%

吴磊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40

2.54%

0.05%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83人)

97.39

72.89%

1.35%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

114.40

85.62%

1.59%

预留部分

19.21

14.38%

0.27%

合计

133.61

100%

1.86%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保留两位小数。

4、授予价格:18.96元/股。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2)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是否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为激励对象能否办理归属的条件。归属期以及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若预留部分在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含当日)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派送股票红利等情形增加的股票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6一2028年三个会

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年度

营业收入(A)

净利润(B)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归属期

2026年

44,800万元

43,000万元

3,000万元

2,400万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7年

50,000万元

45,000万元

4,200万元

3,360万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8年

56,000万元

50,400万元

5,500万元

4,400万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其中“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下同。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考核指标

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度对应系数(X1,X2)

营业收入实际完成值(A)

A≥Am

X1=100%

An≤AX1=80%

AX1=0%

净利润实际完成值(B)

B≥Bm

X2=100%

Bn≤BX2=80%

BX2=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X=MAX(X1,X2)

2)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若预留部分在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含当日)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7一 2028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年度

营业收入(A)

净利润(B)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归属期

2027年

50,000万元

45,000万元

4,200万元

3,360万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8年

56,000万元

50,400万元

5,500万元

4,400万元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考核指标

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度对应系数(X1,X2)

营业收入实际完成值(A)

A≥Am

X1=100%

An≤AX1=80%

AX1=0%

净利润实际完成值(B)

B≥Bm

X2=100%

Bn≤BX2=80%

BX2=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X=MAX(X1,X2)

根据《考核管理办法》,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对激励对象设置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并根据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应不同的考评结果(S)。激励对象的个人年度考评结果将作为其个人层面的归属比例依据,届时根据以下考评结果中对应的标准系数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评结果(S)

A

B

C

D

E

标准系数

1.0

0.8

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times $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 \times $个人当年计划可归属额度。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并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方达成归属当期相应比例的激励股票个人归属条件,激励对象可按照考核结果对应的归属比例计算实际额度归属,当期未归属部分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若激励对象考核不合格或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未通过,则其相对应归属期所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并作废失效。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发生岗位变动的,以归属

前考核年度末的考核结果作为当期最终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所有激励对象在各归属期对应的满足归属条件可归属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含公告日)须为公司或子公司在职员工。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7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蒋飞、周蔡立已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2、2026年7月4日至2026年7月13日,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6年7月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6年7月20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2026年7月2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6年8月4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8.96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87名激励对象授予114.4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蒋飞、周蔡立已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首次授予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

二、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6年8月4日

(二)首次授予数量:114.40万股

(三)首次授予人数:87人

(四)首次授予价格:18.96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占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总数的比例

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蒋飞

董事、副总经理

6.47

5.66%

0.09%

周蔡立

职工代表董事

3.74

3.27%

0.05%

魏兴娜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3.40

2.97%

0.05%

吴磊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40

2.97%

0.05%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83人)

97.39

85.13%

1.35%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

114.40

100.00%

1.59%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保留两位小数。

(七)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7名激励对象授予114.40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其获授权益数量与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一致。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一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具体参数选择如下:

(一)标的股价:32.94元/股(授予日2026年8月4日的收盘价)

(二)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归属日的期限)

(三)历史波动率:29.70%、34.62%、31.80%(分别采用创业板综最近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的波动率)

(四)无风险利率:1.1622%、1.2646%、1.281%(分别采用中国国债1年期、2年期、3年期的到期收益率)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114.40万股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需摊销的总成本(万元)

2026年(万元)

2027年(万元)

2028年(万元)

2029年(万元)

114.40

1,705.02

398.15

781.93

386.29

138.65

上述测算部分不包含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时将产生额外的股份支付费用。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人员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本测算是在一定的参数取值和定价模型的基础上计算,实际股权激励成本将根据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后各参数取值的变化而变化。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具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其他情况。

七、激励对象获取权益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说明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以自筹方式解决,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激励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八、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拟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4、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年8月4日为首次授予日,同意以18.9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激励对象共计87人授予限制性股票114.40万股。

九、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一)公司本次授予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二)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和授予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本次授予事项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授予登记手续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4、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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