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井松智能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2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3董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有利于提升团队凝聚力,促进公司长期发展,且不会对经营、财务及上市地位产生重大影响。
47名董事全票通过该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8月3日上午9时10分,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结合现场会议形式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董事会秘书朱祥芝女士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已于2026年7月29日以邮件、短信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由董事长姚志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预计股份回购金额在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流动资产的占比较低,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一致同意以上议案。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与会董事同
意通过本次议案。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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