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证券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有效期内分期发行。
3本次融资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及偿还债务等用途,有助于优化资本结构、支持业务发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812号)(以下简称批复)。
根据该批复,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公司债券。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批复要求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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