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六国化工于2026年8月5日公告,收到上交所《关于终止对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
2此前公司于7月30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同步撤销保荐。
3根据相关规定,上交所正式决定终止对该再融资项目的审核。
4本次终止系公司主动撤回所致,标志着该次定增计划彻底结束。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31日在上交所官网披露的《关于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公司和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六国化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的申请》,分别申请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和申请撤销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工作。
近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上证上审(再融资)〔2026〕230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特此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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