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利凯普: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达利凯普2026-08-04 16:22

摘要

1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赵丰为董事长,聘任王大玮为总经理、李师慧为财务总监、吴继伟为总工程师、戚永义为副总经理、才纯库为董事会秘书。
2同时组建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
3新任高管均符合任职资格,无违规失信记录。
4总经理王大玮及财务总监李师慧均有丰年系投资背景,显示股东方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深度参与。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具体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赵丰、王大玮、黄森,其中赵丰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曲啸国、王俊、颜莹,其中曲啸国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王俊、曲啸国、颜莹,其中王俊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黄森、王俊、赵丰,其中黄森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经理:王大玮

总工程师:吴继伟

财务总监:李师慧

副总经理:戚永义

董事会秘书:才纯库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聘任公司财务总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才纯库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财务相关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人:才纯库

联系电话:0411-87927508

传真:0411-88179007

电子邮箱:ir@dalicap.com.cn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董家沟街道金悦街21号

邮政编码:116630

特此公告。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附件:

王大玮简历

王大玮,男,198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EMBA)。2011年9月至2015年3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审计部高级审计师;2015年4月至2020年2月,历任丰年永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高级投资经理、财务总监;2016年6月至今,任北京中科戎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3月至2020年11月,任北京伽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1月至2020年3月,任成都嘉泰华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8年5月至2020年2月,任江苏昌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9年8月至2020年3月,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致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4月至2020年11月,任北京东远润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3月至2025年3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25年3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大玮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大玮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王大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李师慧简历

李师慧,女,199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10月至2018年9月,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助理经理,2018年9月至2025年6月,历任丰年永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20年9月至2025年6月,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致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5年7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师慧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师慧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李师慧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吴继伟简历

吴继伟,男,197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材料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93年9月至1996年4月,任大连第四水泥厂技术部技术员;1996年5月至2011年12月,任大连达利凯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2012年1月至今,任公司总工程师,2019年10月至2020年5月期间曾任公司董事; 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继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5,468,919股(持股比例 3.87%),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继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吴继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才纯库简历

才纯库,男,198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MBA)。2007年7月至2011年7月,历任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员、伊朗项目指挥部财务负责人;2011年7月至2016年12月,任一重集团大连石化装备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2016年12月至2018年3月,任一重集团大连核电石化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2018年3月至2020年1月,历任公司运营部副部长、部长;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才纯库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才纯库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才纯库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戚永义简历

戚永义,男,196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历。1987年9月至1993年3月,任大连录像磁带有限公司生产部工段长、生产调度;1993年4月至2011年6月,任大连达利凯有限公司生产部调度、部长;2011年7月至2022年10月,任公司制造部部长;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生产管理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戚永义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528,172股(持股比例 1.13%),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戚永义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戚永义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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