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尚股份就与哈密润鑫供应链等运输合同纠纷案取得进展,法院裁定查封、冻结被告哈密润鑫供应链名下银行存款或其他等值财产共计1.07亿元,期限十二个月。
2公司为保全申请人,涉案金额含运费及违约金等。
3案件尚未开庭,对公司利润影响暂不确定。
4此次保全措施有助于保障公司债权实现,但后续执行仍存不确定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与哈密润鑫供应链有限公司、哈密普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公司在本案起诉时已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被告哈密润鑫供应链有限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近日,公司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上述财产保全申请的《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如下:查封、冻结哈密润鑫供应链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07,385,468.46元或其他等值财产,期限为十二个月。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此次裁定为财产保全裁定,本次裁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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