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格尔软件公告诉讼进展,公司作为39名被告之一涉及的三起追偿权纠纷案件(原告为天健会计、东兴证券、康达律所),原告诉请金额合计约3.72亿元。
2上海金融法院已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案件尚未开庭。
3公司表示撤诉不会对损益产生重大影响,但提示相关方后续存在重新起诉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天健会计”)、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兴证券”)、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简称“康达律所”)因追偿权纠纷向包括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内的39名被告提起诉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天健会计、东兴证券、康达律所分别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案号:(2025)沪74民初3158号之一(简称“案件一”)、(2025)沪74民初3159号之一(简称“案件二”)、
(2025) 沪74民初3160号之一(简称“案件三”)),上海金融法院准许前述三名原告撤回起诉。
截至目前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本次原告撤回起诉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重大影响。鉴于相关方后续可能存在重新起诉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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