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胜华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23万吨/年液态锂盐项目的公告

石大胜华2026-08-04 00:00

摘要

1石大胜华公告全资子公司拟投资17.97亿元建设23万吨/年液态锂盐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
2项目达产后预计年营收60.86亿元,净利润15.23亿元。
3该项目旨在发挥原料一体化优势,提升市场竞争力,但面临市场竞争、产品认证及资金筹措等风险。
4本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尚需股东会审议。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23万吨/年液态锂盐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23万吨/年液态锂盐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
  • 投资金额:179,737.23万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

1. 政策和市场变化风险

国内外宏观经济的波动将影响产品的需求,同时未来全球电解液行业可能面临较为激烈的竞争,进而影响本项目所涉产品市场供需状况及价格,可能导致项目经济效益发生变化。

目前公司液态锂盐产品除自我配套电解液外也对外销售,新建液态锂盐装置的市场开拓和产品认证存在不确定性,客户对新装置投产的产品需要一定的认证周期。

2. 财务风险

本项目为自筹资金建设项目,因此对建设期投入资金来源需要有预算和规划,避免投资建设期出现资金缺少问题。

3. 经营风险

产品投放市场后,可能造成供求关系发生变化,导致产品价格下行,存在盈利目标不达预期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23万吨/年液态锂盐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

190,000万元,项目报批投资179,737.23万元,项目建设投资177,362.0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5,192.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072.63万元,预备费 14,097.28万元。项目建设地为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占地面积为 273,237.02 $ \mathrm{m}^{2} $ ,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23万吨/年液态锂盐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投资主体: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1. 统一代码:91370500MA3C5PGC93
  1. 成立日期:2016年1月19日
  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1. 法人代表:宋垒
  1. 住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开发区市北外环路以南、石大路以西
  1. 注册资本:58,000万元
  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 经营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计

1,183,513,230.11

1,400,290,821.50

负债总计

721,970,400.40

862,963,399.03

净资产

461,542,829.71

537,327,422.47

项目

2025年1-12月(经审计)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55,158,352.79

342,614,475.63

净利润

10,026,580.59

75,066,048.69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23万吨/年液态锂盐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1.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
  1. 建设实施单位: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1. 项目建设内容:23万吨/年液态锂盐项目(23万吨/年液态锂盐生产装置及配套存储、公辅设施(氟化氢罐组、三氯化磷罐组、盐酸罐组、液氯罐组、液态锂盐甲类罐组、110kV区域配电室、空压、制氮装置、仓库、区域配电室I、区域配电室Ⅱ、区域配电室Ⅲ、区域控制室I、区域控制室Ⅱ、区域机柜室Ⅲ、污水处理装置、消防站(增压泵站)、事故水池及雨水监测池)
  1. 项目投资预算:179,737.23万元
  1. 项目用地面积:273,237.02 $ \mathrm{m^{2}} $
  1. 项目建设期:24个月
  1. 建设投资:177,362.04万元
  1. 项目年产值:608,579.5万元
  1.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或者自筹资金
  1. 项目稳产后,营业收入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1) 年产量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数量(吨/年)

1

DMC液态锂盐

150,000

2

EMC液态锂盐

80,000

3

31%盐酸

270,342

4

碳酸二甲酯(回收)

21,000

5

碳酸甲乙酯(回收)

10,880

(2) 根据上述收入预测及各项运营费用预测,本项目利润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预测依据

年营业收入

608,579.5

根据项目达产后收入计算得出

营业税金及附加

3,892.67

根据年税金附加计算得出

总成本费用

412,448.61

根据年营业成本及费用合计计算得出

利润总额

192,238.22

根据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总成本费用得出

所得税

39,949.83

根据年所得税费用计算得出

净利润

152,288.39

根据利润总额-所得税得出

  1. 项目建设实施单位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

58,000

100

合计

58,000

100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迎合新能源市场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 23万吨/年液态锂盐项目,充分发挥原料一体化配套优势,具有很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有利于公司利润的增长。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 政策和市场变化风险

国内外宏观经济的波动将影响产品的需求,同时未来全球电解液行业可能面临较为激烈的竞争,进而影响本项目所涉产品市场供需状况及价格,可能导致项目经济效益发生变化。

目前公司液态锂盐产品除自我配套电解液外也对外销售,新建液态锂盐装置的市场开拓和产品认证存在不确定性,客户对新装置投产的产品需要一定的认证周期。

2. 财务风险

本项目为自筹资金建设项目,因此对建设期投入资金来源需要有预算和规划,避免投资建设期出现资金短缺问题。

3. 经营风险

产品投放市场后,可能造成供求关系发生变化,导致产品价格下行,存在盈利目标不达预期的风险。

针对上述项目风险,公司已经制定了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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