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科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ST高科2026-08-04 00:00

摘要

1中国高科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出席会议股东持股占比51.71%。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免去公司董事职务、调整董事会人数及修订公司章程、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三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高票通过(同意比例超99.8%),无否决议案。
3中小投资者对关键人事变动议案单独计票亦获通过。
4律师见证认为会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5此次会议标志着公司董事会换届及治理结构调整正式落地。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2号方正国际大厦4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02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03,382,44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1.713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由代行董事长商小路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9人,董事曹龙先生、贺怡帆女士未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黄震先生、陈丽红女士、沈晓良先生、刘俊先生均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2、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唐庆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免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02,962,773

99.8616

117,674

0.0387

302,000

0.0997

2、议案名称:《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02,892,573

99.8385

195,674

0.0644

294,200

0.0971

3、议案名称:《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02,973,331

99.8651

110,574

0.0364

298,542

0.0985

(二) 涉及重大事项,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免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185,479,789

99.7742

117,674

0.0632

302,000

0.1626

3

《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85,490,347

99.7799

110,574

0.0594

298,542

0.1607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2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丽英、王源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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