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尖峰集团全资子公司尖峰药业参加第十二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其美阿沙坦口服常释剂型(40mg/80mg)拟中标。
2该产品于2026年5月刚获注册证书,目前暂无销售收入。
3采购周期至2029年12月31日。
4若后续签订合同并实施,将有利于扩大销售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及品牌影响力,但具体业绩影响尚存不确定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6年7月31日,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峰药业”)参加了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组织的第十二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的投标工作,尖峰药业的美阿沙坦口服常释剂型拟中标本次集中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拟中标产品
规格
适应症
美阿沙坦口服常释剂型
按C30H24N4O8计80mg按C30H24N4O8计40mg
本品适用于治疗成人原发性高血压。
根据有关中标规则,本次拟中选产品的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起,至 2029年12月31日。
尖峰药业拟中标的产品美阿沙坦口服常释剂型于2026年05月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并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目前暂无销售收入。
本次集中采购是国家组织的第十二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将优先使用本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若公司后续签订采购合同并实施后,将有利于扩大该产品的销售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具有积极影响。
上述产品的采购协议签订等后续事项及对公司未来业绩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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