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凯德石英:董事变动公告
摘要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独立董事任命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
选举姚力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本次任命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边逸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本次任命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王连连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本次任命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陈敏坚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本次任命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王甲正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本次任命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吕晓青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本次任
命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李伟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本次任命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王黎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本次任命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独立董事离任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张娟女士,因工作变动,自2026年7月29日起不再担任董事。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9,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05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离任后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本公司张娜女士,因工作变动,自2026年7月29日起不再担任独立董事。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它职务,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本公司刘志弘先生,因工作变动,自2026年7月29日起不再担任独立董事。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它职务,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张娟女士已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及违反承诺的情形,辞任董事职务后将继续履行承诺。
三、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新任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本次董事、独立董事的离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
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二)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任命董事、独立董事人员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符合公司治理结构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张娟女士、张娜女士、刘志弘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张娟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积极履行各项董事职责;张娜女士、刘志弘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积极履行各项独立董事职责,公司对张娟女士、张娜女士、刘志弘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或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任命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的职责要求,上述任命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公司任命董事、独立董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张娟女士的《辞去职务报告》;
张娜女士的《辞去职务报告》;
刘志弘先生的《辞去职务报告》。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3日
附件:
1. 姚力军先生简历
姚力军先生,196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日本国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7年9月至2000年4月,担任Royka Matthey Corporation产品研究员;2000年5月至2003年9月,历任Honeywell Electronic Materials Corporation(Japan)日本生产基地技术支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负责人;2003年10月至2005年7月,担任霍尼韦尔电子材料事业部中国区总经理;2005年8月至今,任职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曾任董事长、总经理,现任首席技术官;2025年12月至今,担任上海同创普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 边逸军先生简历
边逸军先生,198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年5月至2012年12月,任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总监; 2012年12月至2015年1月,任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15年3月至2023年12月,任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12月至2025年5月,任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25年5月至今,任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3. 王连连女士简历
王连连女士,198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1年7月至2010年5月,就职于北京半导体器件五厂,担任综合管理办公室职员;2010年7月至今,就职于凯德有限、凯德石英,历任人事部部长、总经办主任、董事会秘书、内审负责人;2025年8月27日起,任凯德石英副总经理。
4. 陈敏坚先生简历
陈敏坚先生,198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5年2月至2018年2月,就职于杭州萧山皓和科技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8年3月至 2021年3月,就职于宁波云德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21年11月起,就职于杭州睿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5. 王甲正先生简历
王甲正先生,198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 6月至2009年6月,就职于宁波大学;2009年7月至2012年4月,任上海润轩玻璃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2年5月至2016年4月,任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8月至2018年3月,就职于浙江中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任董秘兼财务部副总经理;2018年7月至2022年8月,任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证代;2022年9月至2026年4月,就职于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2026年5月起,就职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
6. 吕晓青女士简历
吕晓青女士,196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1年7月至1993年5月,就职于杭州制氧机厂,担任助理经济师;1993年5月至1993年 12月,就职于杭州东邦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会计部;1993年12月至2024年2月,就职于浙江工业大学,任会计学副教授;2012年5月起,任杭州骏歌文化创意公司监事; 2021年8月起,任杭州新涛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起,任浙江豪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月起,任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7. 李伟力先生简历
李伟力先生,197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2002年7月起,就职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2年起,任教授。
8. 王黎东先生简历
王黎东先生,197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2004年起,就职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历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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