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天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未减持股份并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摘要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未减持股份并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
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刘辉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0)。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刘辉先生因个人资金需要,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789,6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3%)。
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收到股东刘辉先生出具的《关于未减持股份并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鉴于刘辉先生与深圳元启无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24,393,83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2.64%)转让给深圳元启无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将按约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基于上述协议转让安排,刘辉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且在该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辉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前后刘辉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计划开始时持有股份
截至本次终止减持计划时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刘辉
24,790,188
12.85%
24,790,188
12.85%
二、其他相关说明
- 本次股东未减持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 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刘辉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其在减持期间未实施减持,原计划减持股份不再减持。
三、备查文件
刘辉先生出具的《关于未减持股份并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三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