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泰电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珠海悦宁及珠海康东)
摘要
江苏正泰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正泰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正泰电源
股票代码:002150
信息披露义务人1:珠海悦宁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73158(集中办公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8号中粮广场A座6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2:珠海康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1889号17栋201室-578号(集中办公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8号中粮广场A座6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被动增加,持股比例下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2026年7月31日
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正泰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江苏正泰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释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3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左栏所列词语具有该词语相应右栏所作表述的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1、珠海悦宁
指
珠海悦宁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2、珠海康东
指
珠海康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1及信息披露义务人2
正泰电源、上市公司、公司
指
江苏正泰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本权益报告书
指
指就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江苏正泰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珠海悦宁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名称
珠海悦宁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73158(集中办公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
西藏昱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委派代表
俞信华
成立日期
2021年1月11日
经营期限
2021年1月11日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55U1HA7B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方式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8号中粮广场A座6层
(二)珠海康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名称
珠海康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1889号17栋201室-578号(集中办公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
西藏昱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委派代表
俞信华
成立日期
2020年9月10日
经营期限
2020年9月10日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559EE313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方式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8号中粮广场A座6层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珠海悦宁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珠海康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西藏昱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因此两者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珠海悦宁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珠海康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有限合伙企业,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珠海悦宁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珠海康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俞信华
男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中国
上海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 5%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1、公司注销回购股份,总股本减少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2、珠海悦宁和珠海康东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珠海悦宁和珠海康东计划在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8月14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826,064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
1、珠海悦宁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413,032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50%。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08,688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00%;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04,344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
2、珠海康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413,032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50%。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08,688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00%;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04,344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珠海悦宁持有公司股份18,170,17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4.99999%;珠海康东持有公司股份17,825,853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4.90524%;珠海悦宁和珠海康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5,996,027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9.90522%。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珠海悦宁
18170174
4.99999
7387948
2.04727
珠海康东
17825853
4.90524
10655433
2.95272
合计持有股份
35996027
9.90522
18043381
4.99998
注:1、上述相关比例数据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公司总股本为基础计算。
2、上述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项之和若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正泰电源分别于2024年12月6日、2025年12月 25日注销了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计划及实施进展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珠海悦宁和珠海康东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826,064股(不超过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3.00%)。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1:珠海悦宁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名称
变动期间
权益变动原因
持股变动数量(股)
变动比例
珠海悦宁
2024年12月6日
因公司总股本减少,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0
0.00234%
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9月1日
集中竞价减持
-1,833,500
-0.50477%
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9月3日
大宗交易减持
-1,833,500
-0.50477%
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2月4日
集中竞价减持
-3,632,282
-0.99998%
2025年12月25日
因公司总股本减少,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0
0.01962%
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2月12日
大宗交易减持
-1,804,344
-0.50000%
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7月31日
集中竞价减持
-1,678,600
-0.46516%
合计
-2.95272%
注:1、上述相关比例数据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公司总股本为基础计算。
2、上述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项之和若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2、信息披露义务人2:珠海康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名称
变动期间
权益变动原因
持股变动数量(股)
变动比例
珠海康东
2024年12月6日
因公司总股本减少,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0
0.00230%
2025年12月25日
因公司总股本减少,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0
0.03217%
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2月12日
大宗交易减持
-5,413,032
-1.50000%
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7月31日
集中竞价减持
-1,757,388
-0.48699%
合计
-1.95252%
注:1、上述相关比例数据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公司总股本为基础计算。
2、上述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项之和若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未有买入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在前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卖出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2026年5月-7月
名称
交易方式
股数(股)
交易价格区间
珠海悦宁
集中竞价
1,678,600
19.80-36.30
珠海康东
集中竞价
1,757,388
19.80-36.30
2026年2月
名称
交易方式
股数(股)
交易价格区间
珠海悦宁
大宗交易
564,344
24.46-29.15
珠海康东
大宗交易
1,693,032
24.46-29.15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原件;
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江苏正泰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海虞镇通港路536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悦宁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6年7月3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康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6年7月31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正泰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江苏省常熟市海虞镇
股票简称
正泰电源
股票代码
00215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1:珠海悦宁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2:珠海康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珠海悦宁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珠海康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互为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公司总股本减少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珠海悦宁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8,170,174股
持股比例:4.99999%
珠海康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7,825,853股
持股比例:4.9052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珠海悦宁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10,782,226股
变动比例:2.95272%
珠海康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7,170,420股
变动比例:1.95252%
变动后珠海悦宁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数量:7,387,9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727%;
变动后珠海康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数量:10,655,4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272%。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4年12月至2026年7月
方式:公司进行股份回购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增加、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否□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否□不适用√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正泰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一》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悦宁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6年7月31日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正泰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一》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康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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