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华盛锂电2026-08-01 00:00

摘要

1华盛锂电公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2本次合计178名激励对象可归属76.775万股,归属价格11.70元/股,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
3公司2025年VC和FEC销量同比增长76.70%,销售额增长72.20%,超额完成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30%),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达100%。
4另有2.825万股因离职或个人考核未达标被作废。
5实控人一致行动人近6个月存在减持行为,但不构成短线交易。

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6-042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767,750股,其中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数量为699,000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数量为68,750股。
  • 归属股票来源: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2026年7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共计178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767,750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 授予数量: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237.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5,950.00万股的 1.49%。预留授予15.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5,950.00万股的 0.09%。

(3) 授予价格:11.70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11.70元的价格购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票。

(4) 激励人数:首次授予160人,预留授予23人,合计183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5)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40%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50%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50%

易日止

(6) 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 \textcircled{1} $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在公司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textcircled{2}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下述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A公司层面归属比例100%

业绩考核目标B公司层面归属比例70%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2024年公司VC和FEC的销量不低于10,500吨;或公司销售额较2023年度增长率不低于30%;

2024年公司VC和FEC的销售量不低于9,650吨;或公司销售额较2023年度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2025年公司VC和FEC产品销售量较2024年度增长率不低于30%;或公司销售额较2024年度增长率不低于30%;

2025年公司VC和FEC的销售量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20%;或公司销售额较2024年度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三个归属期

2026

2026年公司VC和FEC销售量较2025年度增长率不低于30%;或公司销售额较2025年度增长率不低于30%。

2026年公司VC和FEC销售量较2025年度增长率不低于20%;或公司销售额较2025年度增长率不低于20%。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完成,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及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及业绩考核目标一致。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完成,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各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A公司层面归属比例100%

业绩考核目标B公司层面归属比例70%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2025年公司VC和FEC销售量较2024年度增长率不低于30%;或公司销售额较2024年度增长不低于30%;

2025年公司VC和FEC销售量较2024年度增长率不低于20%;或公司销售额较2024年度增长不低于20%;

第二期归属期

2026

2026年公司VC和FEC销售量较2025年度增长率不低于30%;或公司销售额较2025年度增长不低于30%;

2026年公司VC和FEC销售量较2025年度增长率不低于20%;或公司销售额较2025年度增长不低于20%。

$ \textcircled{3}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个人的考核评价结果分为6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90-100分

85-90分

80-85分

70-80分

60-70分

60分以下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50%

0%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 $ \times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 \times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归属期间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不能归属部分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4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 2024年7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雄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2024年7月10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仅收到部分员工的咨询,公司监事会、人力资源部和证券部向相关员工进行了客观、详细的解释说明。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7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公告编号:2024-037)。

(4) 2024年7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4年7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4-038)。

(5) 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4年8月22日为授予日,以12.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6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37.00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6) 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及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 2026年7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2026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调整后)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

2024年8月22日

11.70元/股

237.00万股

160人

58万股

(2)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调整后)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

2025年6月13日

11.70元/股

15.00万股

23人

43万股(已失效,按作废处理)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归属情况如下:

归属批次

归属日期

归属价格

归属数量

归属人数

取消归属数量及原因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2025年8月29日

11.70元/股

70.68万股

158人

作废处理11,200股(因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原因不能归属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4年8月22日,因此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2026年8月24日至2027年8月20日。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完成,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及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完成后授予完成,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归属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6月13日,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完成授予的,因此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6月15日至2027年6月11日。

2、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在公司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60名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因个人原因离职,第二个归属期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仍在职的157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的23名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第一期归属期内因个人原因离职,剩余的21名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合计178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年度均为2025年,业绩考核目标设定如下:

1、公司在2024年年度报告里披露了2024年度公司VC和FEC的销售量为11,566.78吨;在2025年年度报告里披露了2025年度公司VC和FEC的销售量为20,438.99吨,2025年较2024年增长率为76.70%。

2、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公司销售收入为50,466.66万元,2025年公司销售收入为86,901.90万元,销售额增长率为72.20%。公司层面满足100%归属条件。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A公司层面归属比例100%

业绩考核目标B公司层面归属比例70%

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归属及

2025

2025年公司VC和FEC产品销售量较2024年度增长率不低于30%;或公司销售额较2024年度增长率不低于20%;

2025年公司VC和FEC的销售量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20%;或公司销售额较2024年度增长率不低于20%;

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

30%;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6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本期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181人,其中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余178人均符合归属资格:其中,173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90分以上,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3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在80分-90分,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2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在70分-80分,本期个人归属比例为50%。

考核结果

90-100分

85-90分

80-85分

70-80分

60-70分

60分以下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50%

0%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及激励对象放弃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次归属中,公司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等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4,000股限制性股票作作废处理;3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在80分-90分,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2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在70分-80分,本期个人归属比例为 50%,对其本期不得归属的4,250股限制性股票作作废处理。上述人员对应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28,25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四)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4年8月22日

(二)归属数量:699,000股

(三)归属人数:157人

(四)授予价格:11.70元/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12.00元/股调整为11.70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票。

(六)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姓名

国籍

职务

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可归属数量(万股)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沈锦良

中国

董事长

15

4.5

30

沈鸣

中国

董事、总经理

10

3

30

李伟锋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5

1.5

30

林刚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5

1.5

30

张先林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5

1.5

30

黄振东

中国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

1.5

30

任国平

中国

财务总监

5

1.5

30

张雪梅

中国

沈锦良配偶

3

0.9

30

沈刚

中国

沈锦良之子

5

1.5

30

核心技术/管理人员(148人)

176.6

52.5

29.73

合计(157人)

234.6

69.9

29.80

注:上表中“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离职员工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2025年6月13日

(二)预留部分归属数量:68,750股

(三)预留授予部分归属人数:21人

(四)授予价格:11.70元/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12.00元/股调整为11.70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票。

(六)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姓名

国籍

职务

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可归属数量(万股)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

数量(万股)

的比例(%)

核心技术/管理人员(21人)

14

6.875

49.11

注:上表中“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离职员工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除3名激励对象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外,本次拟归属的178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日前6个月,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沈刚先生、张雪梅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部分个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部分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除此之外,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归属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或披露股份增减持计划的行为。

根据《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因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或者股票期权行权导致证券数量变动的,不构成短线交易。基于上述规定,本激励计划中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

动人本次归属不构成短线交易。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归属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及其归属数量、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原因及作废失效数量符合《公司法》《激励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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