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虹软科技2026-08-01 00:00

摘要

1虹软科技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2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不超过1.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为51.00元/股,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3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已获战略委员会及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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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19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30日以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7月31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与会董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召集人已在会议上作出相关说明。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Hui Deng(邓晖)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将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1.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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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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