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旺电子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摘要
公告编号:2026-053
深圳市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票登记日
2026年7月30日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
5,349,100份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
2026年7月30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
14,862,200股
一、股权激励计划前期基本情况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两类权益工具,股份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拟授予的权益数量为不超过2,602.37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1,545.29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为555.38万份,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预留授予的权益数量为501.70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的《景旺电子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取消授予资格,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拟将上述激励对象拟获授的1.32万份股票期权及2.99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本次调整后,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669人调整为667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5 555.38万份调整为554.06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1,163调整为 1,160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1,545.29万股调整为1,542.30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501.70万股不变。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总额度由 2,602.37万股调整为2,598.06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的《景旺电子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二二、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授予日
2026/6/26
授予数量
5,349,100份
授予人数
650人
授予价格/行权价格
57.33元/份
股票来源
发行股份
回购股份
其他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授予日
2026/6/26
授予数量
14,862,200股
授予人数
1,122人
授予价格/行权价格
35.83元/股
股票来源
发行股份
回购股份
其他
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以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2026年6月26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667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554.06万份,行权价格为57.33元/份;向符合条件的1,160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542.30万股,授予价格
为35.83元/股。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在确定授予日但尚未完成权益登记前,共有17名员工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股票期权,因此,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实际授予人数由667人调整为650人,实际授予数量由554.06万份调整为534.91万份;共有38名员工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人数由1,160人调整为1,122人,数量由1,542.30万股调整为1,486.22万股。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占授予权益总数的比例
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A类激励对象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280人)
244.27
9.40%
0.25%
B类激励对象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370人)
290.64
11.19%
0.30%
合计
534.91
20.59%
0.54%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占授予权益总数的比例
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A类激励对象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370人)
347.69
13.38%
0.35%
B类激励对象
1
邓利
职工董事、副总裁
12.00
0.46%
0.01%
2
王俊
副总裁
12.00
0.46%
0.01%
3
黄恬
董事会秘书
6.53
0.25%
0.01%
4
孙君磊
财务总监
6.53
0.25%
0.01%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748人)
1,101.47
42.40%
1.12%
合计
1,486.22
57.20%
1.51%
三、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有效期
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二)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首次授予A类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各批次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48个月;首次授予B类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各批次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
2、行权安排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通过后,股票期权各自授予之日起满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行权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授予A类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和比例的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第二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第三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第四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本激励计划授予B类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和比例的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二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首次授予A类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首次授予B类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
2、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A类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和比例的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B类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和比例的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本计划解除限售期相同。
四、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5]21733号),截至2026年7月9日止,公司已收到1,122名激励对象缴纳的投资款人民币532,512,626.00元。本次投资款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14,862,200.00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517,650,426.00元。
五、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一)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2026年7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景旺电子期权
2、期权代码(分四期行权):1000001087、1000001088、1000001089、 1000001090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6年7月30日
(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1,486.22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6年7月30日完成相关登记手续。
六、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4,420,368
14,862,200
19,282,568
无限售条件股份
981,913,518
-
981,913,518
合计
986,333,886
14,862,200
1,001,196,086
注:上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6年7月30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填写,不包括公司2026年7月30日股票期权行权的情况。
八、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权益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解除限售安排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本激励计划权益的授予日为2026年6月26日,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权益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权益工具
授予权益数量(万份)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2026年(万元)
2027年(万元)
2028年(万元)
2029年(万元)
2030年(万元)
股票期权
534.91
9,886.61
2,171.50
3,722.25
2,437.82
1,194.51
360.53
限制性股票
1,486.22
54,692.90
11,498.66
20,731.97
14,048.95
6,497.05
1,916.26
合计
2,021.13
64,579.50
13,670.16
24,454.22
16,486.77
7,691.56
2,276.80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行权价格、授予价格和行权数量、授予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行权/授予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行权/授予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上述测算部分不包含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一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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