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摘要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7/23,由公司董事会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6年7月22日~2026年10月21日
预计回购金额
10,000万元~15,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76.64元/股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377.52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0098%
实际回购金额
13,318.73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33.5元/股~37.3元/股
截至2026年7月31日,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77.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98% ,累计回购金额为13,318.73万元,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76.64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7月29日披露的《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62)。
二、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6年7月30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77.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98%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7.3元/股,最低价为33.5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18.7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公司在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内容。本次回购方案的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公司本次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等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股份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59,455,581
15.90
59,455,581
15.9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14,390,369
84.10
314,390,369
84.1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
3,775,200
1.01
股份总数
373,845,950
100.00
373,845,950
100.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在披露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予以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未实施出售或未完全实施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经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本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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