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威合金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股份结果公告
摘要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
基于对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博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集团”)拟以自有和自筹资金(包括增持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8月9日(即6个月),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5)以及2026年3月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取得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临2026-027)。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博威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8,295,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90%增持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4,988.65万元(不包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
博威集团有限公司
增持主体身份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
是□否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
增持前持股数量
231,314,181股
增持前持股比例
(占总股本)
25.19%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博威集团有限公司
231,314,181
25.19%
公司控股股东
博威亚太有限公司
80,000,000
8.71%
受博威集团控制
宁波博威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27,520,697
3.00%
受博威集团控制
谢朝春
22,047,192
2.40%
与博威集团实际控制人为父子关系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鼎顺物流有限公司
3,141,450
0.34%
董事同时在博威集团任职
合计
364,023,520
39.64%
上表中持股比例以公司2026年1月30日总股本数量计算得出。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增持主体名称
博威集团有限公司
增持计划首次披露日
2026年2月10日
增持计划拟实施期间
2026年2月10日~2026年8月9日
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
A股:10,000万元(含)~15,000万元(含)
增持计划拟增持数量
不适用
增持计划拟增持比例
不适用
增持股份实施期间
2026年3月17日~2026年7月30日
增持股份结果对应方式及数量
2026年3月17日~2026年7月30日期间,博威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平台实施增持,具体增持情况为,A股:8,295,000股
累计增持股份金额
A股:14,988.65万元
累计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
A股,0.90%
增持计划完成后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
372,318,520股
增持计划完成后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40.52%
(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是□否
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7月30日期间,博威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8,295,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90% ,增持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4,988.65万元(不包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及增持行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
(二)博威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不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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