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德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摘要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3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8号领航科技大厦11层西侧北京智算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25,952,85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7.092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朱三高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5人,均为现场或视频参会的方式出席会议,独立董事余应敏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梁影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推动业绩补偿工作暨审议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21,299,434
98.9075
4,653,420
1.0925
0
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普通表决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已对议案1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丁旭、耿德程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1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