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摘要
公司代码:600351
公司简称:亚宝药业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69,911,936.14元(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以公司目前总股本692,000,046股为基数计算,每10股派发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38,400,009.20元(含税)。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亚宝药业
600351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任蓬勃
杨英康
电话
010-57809936
010-57809936
办公地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华北街11号院2号楼11层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华北街11号院2号楼11层
电子信箱
renpengbo@yabaoyaoye.com
yabaoyyk@163.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3,252,463,375.54
3,286,246,587.10
-1.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821,003,410.63
2,884,243,117.79
-2.19
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144,946,503.15
1,139,408,464.81
0.49
利润总额
229,313,553.36
212,430,139.84
7.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7,596,487.26
174,397,240.67
1.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79,283,467.83
159,681,557.75
12.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2,861,785.53
327,298,894.20
7.8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25
6.01
增加0.24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566
0.2483
3.3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47,810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山西亚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63
94,300,000
0
质押
26,85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4.70
32,497,418
0
无
李艳丽
境内自然人
1.49
10,295,400
0
无
王敏奎
境内自然人
1.15
7,975,841
0
无
赵惠新
境内自然人
0.94
6,519,400
0
无
大同中药厂
国有法人
0.90
6,220,000
0
无
吴松祥
境内自然人
0.87
6,002,849
0
无
简佳焰
境内自然人
0.84
5,817,764
0
无
兴证证券资管一华远陆港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一兴证资管阿尔法科睿106号单
其他
0.72
5,000,000
0
无
一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华宝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71
4,933,917
0
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前十大股东中,公司控股股东山西亚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 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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