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电气: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减持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新特电气2026-07-31 19:06

摘要

1新特电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谭勇及其一致行动人宗丽丽、李淑芹、宗宝峰合计持股54.19%,原计划3个月内减持不超过3%股份。
2因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及长期价值认可,上述股东决定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且在计划期间未实际减持任何股份,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3本次终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违规情形。

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6-047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减持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谭勇先生、宗丽丽女士、李淑芹女士和宗宝峰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谭勇先生、宗丽丽女士、李淑芹女士和宗宝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2,193,4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4.19%,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1,19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3,73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7,46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未减持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其东决定提前终止上述减持计划。从本次减持计划开始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未减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谭勇先生、宗丽丽女士、李淑芹女士和宗宝峰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减持计划开始时持有股份

截至本次终止减持计划时持有股份

股份(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谭勇

195,201,075

52.32%

195,201,075

52.32%

2

宗丽丽

5,542,607

1.49%

5,542,607

1.49%

3

李淑芹

894,350

0.24%

894,350

0.24%

4

宗宝峰

555,400

0.15%

555,400

0.15%

合计

202,193,432

54.19%

202,193,432

54.19%

注:1.上述数值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373,125,855股。

二、其他说明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谭勇先生、宗丽丽女士、李淑芹女士和宗宝峰先生提前终止减持计划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的情形。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后,原计划减持的股份本次不再减持。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未减持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1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