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太湖雪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9名董事全部出席并全票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2会议程序合法合规,不涉及关联交易及回避表决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该决议标志着公司2026年半年报正式获批披露,具体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详见同日发布的半年报正文及摘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71)及《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72)。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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