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核材: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沃尔核材2026-07-31 00:00

摘要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一是推出H股回购方案,回购总金额不超过1.5亿港元且数量不超过已发行H股总数的10%,以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2二是同意控股子公司沃尔新能源电气以不超过900万元自筹资金竞拍深圳坪山区2322.65平方米工业用地,以满足业务发展场地需求。
3两项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27日(星期一)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公司9名董事。会议于 2026年7月30日(星期四)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和平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H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顺应市场变化与实际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根据2026年7月30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批准的授予董事会回购 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推出回购总金额不超过1.5亿港元(含本数)且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于H股回购一般性授权获通过之日的已发行H股总股份(不包括H股库存股(如适用))的 10%的H股回购方案。

《关于H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自愿性公告》详见2026年7月31日的《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对经营场地的需求,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沃尔新能源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900万元的自筹资金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本次拟竞拍的土地为位于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宗地编号为 G13111-0115的工业用地,总土地面积为2,322.65平方米。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详见2026年7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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