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鑫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乐鑫科技2026-07-31 00:00

摘要

1乐鑫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1.批准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2.确认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合规;
33.通过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半年度评估;
44.因实施每10股派5元转增4股的权益分派,调整2022至2026年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数量(如2026年激励授予价由110元调至78.21元);
55.新增通过股份回购方案,拟以自有资金5000万-1亿元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回购价上限121.28元/股。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7月30日在公司8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增加议案的通知已于2026年7月 20日和2026年7月29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取得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按期召开的同意和认可。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TEOSWEEANN张瑞安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TEO SWEE ANN张瑞安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通过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部分进行审查,并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乐鑫科技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乐鑫科技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通过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乐鑫科技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6-044)。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乐鑫科技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2024年、2025年、202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归属数量的议案》

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及2026年5月16日分别披露了《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的公告》,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67,422,268股为基数,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剩余股份总数167,405,10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4股。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据此,公司董事会同意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59.47元/股调整为42.12元/股,剩余可归属数量由30,308股调整为42,431股;同意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24.57元/股调整为17.19元/股,剩余可归属数量由827,289股调整为1,158,203股;同意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120.29元/股调整为85.56元/股,剩余可归属数量由962,384股调整为1,347,339股;同意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110元/股调整为78.21元/股,授予/归属数量由 2,897,061股调整为4,055,835股。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此议案已经通过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乐鑫科技关于调整2022年、2024年、2025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归属数量的公告》(2026-045)。

(五)审议通过新增临时议案《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公司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或部分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121.2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同时,为高效、有序、顺利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工作,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6-046)。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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