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金域医学2026-07-31 00:00

摘要

1金域医学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三项议案。
2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占比43.62%,三项议案均获96%以上高票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同意率超92%。
3会议程序合法有效,标志着公司新一轮股权激励计划正式落地。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国际生物岛螺旋三路10号金域医学总部大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3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99,144,55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3.6190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23日),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463,258,275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6,703,800股,因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故此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56,554,475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梁耀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形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汪令来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92,323,678

96.5749

6,777,580

3.4033

43,300

0.0218

2、议案名称:关于制定《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92,340,256

96.5832

6,763,802

3.3964

40,500

0.0204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92,328,056

96.5771

6,764,302

3.3966

52,200

0.0263

(二)涉及重大事项,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82,541,669

92.3671

6,777,580

7.5843

43,300

0.0486

2

关于制定《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82,558,247

92.3857

6,763,802

7.5689

40,500

0.0454

3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82,546,047

92.3720

6,764,302

7.5695

52,200

0.0585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1、2、3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1、2、3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会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议案1、2、3,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或者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程劲松、陈凯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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