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顾家家居2026-07-31 00:00

摘要

1顾家家居发布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本次发行对象为间接控股股东盈峰集团,以现金全额认购,发行价格17.94元/股,发行数量1.04亿股,募集资金总额约18.71亿元,净额约18.63亿元。
3新增股份限售期36个月。
4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何剑锋控制比例提升,公司净资产增加,资产负债率下降,主营业务及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股票简称:顾家家居

股票代码:603816.SH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东宁路599号顾家大厦)

![](page=0,bbox=[777, 821, 1191, 1063])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page=0,bbox=[417, 1851, 600, 2018])

![](page=0,bbox=[613, 1865, 1548, 2015])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二零二六年七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page=1,bbox=[399, 704, 810, 1799])

陈雨生

![](page=1,bbox=[1084, 675, 1516, 1609])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1301180074682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邝广雄

朱有毅

吴芳

郭鹏

杨榕桦

李东来

谢诗蕾

徐起平

陈雨生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3801180074682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邝广雄

朱有毅

吴芳

郭鹏

陈雨生

杨榕桦

李东来

谢诗蕾

徐起平

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3301180074682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8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户广雄

朱有毅

吴芳

吴芳

杨榕桦

郭 鸭

陈雨生

徐起平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13301180074682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邝广雄

朱有毅

吴芳

郭鹏

陈雨生

陈雨生

李东来

谢诗普

谢诗蕾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3301180074682

2026年7月25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广雄

朱有毅

杨榕桦

李东来

陈雨生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1307180074682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邝广雄

朱有毅

吴芳

郭鹏

李东来

陈雨生

谢诗蕾

![](page=7,bbox=[1067, 1400, 1449, 1565])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3301180074682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邝广雄

朱有毅

吴芳

郭鹏

陈雨生

杨榕桦

李东来

谢诗蕾

徐起平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3501180074682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page=9,bbox=[390, 661, 874, 1588])

![](page=9,bbox=[1066, 762, 1566, 1582])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1301180074682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李云海

刘海兰

徐刚

彭宣智

欧亚非

陈统松

刘应章

李东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330118007166

2026年7月28日

发行人审计委员会声明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page=11,bbox=[397, 789, 871, 1573])

郭鹏

徐起平

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3301150074632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审计委员会声明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杨榕桦

美芳

吴芳

谢诗蕾

郭 鹏

徐起平

丽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3307180074682

发行人审计委员会声明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杨榕桦

  1. 辨译善

吴芳

谢诗蕾

郭 鹏

徐起平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8日

5101180074682

发行人审计委员会声明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杨榕桦


吴芳

谢诗蕾

郭明鸿

郭 鹏

徐起平

丽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3307180074682

2021年7月28日

发行人审计委员会声明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吴芳

谢诗蕾

郭鹏

徐起平

徐起平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331180074682

目录

目录...17

释义...18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19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19

二、本次证券发行的基本情况...21

三、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22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25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26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26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27

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30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31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32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33

发行人律师声明...34

审计机构声明...35

验资机构声明...36

第六节 备查文件...37

一、备查文件目录...37

二、查阅地点...37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顾家家居、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

指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盈峰睿和投资

指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盈峰睿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盈峰发展

指

广东盈峰发展有限公司,是盈峰睿和投资的控股股东

盈峰集团、收购人、发行对象、认购对象

指

盈峰集团有限公司

何剑锋

指

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公司章程》

指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股东会

指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指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自2025年12月17日起,公司不再设监事会及监事。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发行方案

指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1、2025年5月7日,发行人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该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代表全权办理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修订<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对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均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发表了论证分析报告的专项同意意见。

2、2025年5月23日,发行人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该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代表全权办理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修订<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联股东对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均已回避表决。

3、2026年4月21日,发行人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延长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该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代表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对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均已回避表决。2026年5月13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延长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相关议案;此外,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相关事项已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1、2025年11月26日,发行人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审核意见为顾家家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2026年7月1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87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2026年7月27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26) 272号《验证报告》,截至2026年7月27日9:00止,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本次发行对象盈峰集团缴付的认购资金人民币1,870,809,984.42元。

2026年7月27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26) 271号《验资报告》,截至2026年7月27日止,顾家家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人民币1,870,809,984.42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584,450.65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63,225,533.77元,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 104,281,493.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758,944,040.77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限售等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证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盈峰集团,共1名特定发行对象。盈峰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股份。盈峰集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6年7月24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

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除权除息前交易日的股票交易金额和股票交易数量进行复权处理后,再计算前二十个交易日的成交均价。

根据上述定价原则,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94元/股。

(五)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870,809,984.4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584,450.6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63,225,533.77元。

(六)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104,281,493股,未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下不同主体之间转让的除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且明确规定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则依其规定相应调整上述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安排。

(八)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三、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

盈峰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君兰社区美和路8号盈峰商务中心24楼2406

办公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君兰社区美和路8号盈峰商务中心24楼

法定代表人

何剑锋

注册资本

44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67408308358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对各类行业进行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企业管理、企业咨询服务;计算机信息服务、软件服务;影视制作、策划(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广告策划与制作;艺术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收藏品的鉴定、咨询服务;文化艺术展览策划;孕婴童用品、服装服饰的销售;除以上项目外的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商业信息咨询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环卫设备、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环境监测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设备租赁;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回收利用、运输、处理服务;承接:环境工程、水污染治理工程;通风机、风冷设备、水冷设备、空调设备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新型材料装备及制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生产制造类项目由分公司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2年4月19日

营业期限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盈峰集团,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出具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盈峰睿和投资、实际控制人为何剑锋,公司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page=22,bbox=[584, 679, 1476, 1559])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前12个月内,公司与盈峰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相关交易情况已公开披露,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除公司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已披露的交易、重大协议之外,公司与盈峰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未发生其它重大交易。

(四)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

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本次发行对象盈峰集团以其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需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A类专业投资者(细分为A1、A2、A3、A4类专业投资者)及B类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C1、C2、C3、C4、C5。本次顾家家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R3级,专业投资者和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3及以上的普通投资者均可参与申购。发行对象按照相关法规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投资者分类

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等级是否匹配

1

盈峰集团

A4类专业投资者

是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风险等级与上述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六)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盈峰集团已出具相关承诺函,承诺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来源于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不存在任何争议及潜在纠纷,不存在因资金来源问题可能导致本次认购的上市公司股票存在任何权属争议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盈峰集团及盈峰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外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直接或间接地控制盈峰集团的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或与盈峰集团共同受控制于他人的法人、其他组织除外)资金用于认购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他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补偿、

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综上所述,根据发行对象出具的说明文件,本次发行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6号》等相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保荐代表人:牛婷、唐经纬

项目协办人:苏文健

项目组其他成员:尤思远、杨常建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负责人:徐旭青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老复兴路白塔公园B区15号楼、2号楼(国浩律师楼)

经办律师:鲁晓红、何晶晶、刘莹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李德勇

住所:杭州市钱江世纪城润奥商务中心(T2)

经办会计师:金闻、章祎炟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股)

宁波盈峰睿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41,838,695

29.44

0

质押

165,365,359

杭州德烨嘉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88,471,483

10.77

0

质押及冻结

88,471,483

TBHomeLimited

境外法人

41,176,766

5.01

0

质押及冻结

41,176,766

芜湖建信鼎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40,014,900

4.87

0

无

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未知

20,330,213

2.47

0

无

0

李东来

境内自然人

16,679,431

2.03

0

无

0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其他

15,998,838

1.95

0

无

0

杭州代明贸易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700,000

1.79

0

质押

14,700,000

宁波双睿汇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031,520

1.22

0

无

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工银瑞信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7,677,988

0.93

0

无

0

(二)本次发行后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以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股)

宁波盈峰睿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41,838,695

26.12

0

质押

165,365,359

盈峰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4,281,493

11.26

104,281,493

无

0

杭州德烨嘉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88,471,483

9.56

0

质押及冻结

88,471,483

TBHomeLimited

境外法人

41,176,766

4.45

0

质押及冻结

41,176,766

芜湖建信鼎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40,014,900

4.32

0

无

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未知

20,330,213

2.20

0

无

0

李东来

境内自然人

16,679,431

1.80

0

无

0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股)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其他

15,998,838

1.73

0

无

0

杭州代明贸易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700,000

1.59

0

质押

14,700,000

宁波双睿汇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031,520

1.08

0

无

0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本结构、董事、高管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公司治理、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变动情况

1、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延伸及拓展,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资产的整合。

2、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和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所记载的股本结构及注册资本等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除此之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不涉及对《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修订的计划。

3、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将有所变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剑锋先生控制公司股份比例较发行前有所提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股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发行对董事、高管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发行报告书出具日,公司尚无对董事、高管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其他计划,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不

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6、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发生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在生产、采购、销售等方面新增经常性关联交易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发生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1、本次发行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相应下降,有利于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

2、本次发行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净资产有所增加,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可能会有所下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夯实公司的业务发展基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开始实现,预计公司经营业绩将进一步增长,因此本次发行有助于增强公司长期盈利能力。

3、本次发行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资金开始投入募投项目,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和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均将大幅增加。未来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开始实现,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将进一步增加,从而进一步改善公司的现金流量状况。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盈峰睿和投资,实际控制人均为何剑锋先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产生新增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形。盈峰集团以现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除此之外,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新增关联交易。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违规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不会产生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87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已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要求。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及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已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要求。

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发行对象盈峰集团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资金来源于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盈峰集团及盈峰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外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直接或间接地控制盈峰集团的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或与盈峰集团共同受控制于他人的法人、其他组织除外)资金用于认购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他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及发行结果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1、发行人本次发行已按内部决策程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核准,并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本次发行的过程合法合规,发行对象支付的认购价款符合本次发行方案、《缴款通知书》《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本次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发行人为本次发行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本次发行涉及的《缴款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其内容合法、有效。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对《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page=32,bbox=[879, 742, 1143, 939])

保荐代表人:

牛婷

牛婷

度经纬

唐经纬

法定代表人:

![](page=32,bbox=[877, 1416, 1207, 1615])

大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大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8日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徐旭青

经办律师签名:

鲁晓红

何晶晶

刘莹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GRANALL LAW FIRM (HANGZHOU)

国信律师(杭州)事务所

2026年7月28日

![](page=34,bbox=[293, 256, 1056, 351])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4369号、天健审(2025) 8594号、天健审(2026)8191号)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page=34,bbox=[780, 1477, 1545, 1678])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李德勇

勇李德

李德勇

天健会计师事务 (特珠普通合伙)

永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3010210059709

6◯\textcircled{6}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page=35,bbox=[298, 275, 1040, 368])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271号)、《验证报告》(天健验 (2026)272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page=35,bbox=[779, 1462, 1124, 1661])

![](page=35,bbox=[1198, 1464, 1538, 1658])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李体勇

勇李印德

李德勇

天健会律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

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许炳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3010210059709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六)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和验证报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一)发行人: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东宁路599号顾家大厦

电话:0571-88603816

传真:0571-85016488

联系人:投资证券管理中心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电话:020-66338888

传真:020-87553600

(三)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本页无正文,为《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5101180074682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