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万通发展2026-07-31 00:00

摘要

1万通发展股票于2026年7月28日至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触发异常波动。
2公司自查及问询控股股东确认,生产经营正常,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重组或传闻。
3风险提示显示控股股东嘉华控股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7.03%,其中93.62%已质押,且部分股份被冻结,存在较高质押风险。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7月28日、7月29日、7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书面问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公开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30,926,9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03% ,累计质押股份数为309,810,560股,占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93.62% ,占公司总股本的 15.95%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为2,967,729股,占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0.90% ,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6年7月28日、7月29日、7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主营业务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书面问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公开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等,也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一切信息请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6年7月28日、7月29日、7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控股股东质押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30,926,9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03% ,累计质押股份数为309,810,560股,占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93.62% ,占公司总股本的 15.95%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为2,967,729股,占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0.90% ,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经公开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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