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锐德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
2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3亿元至6亿元,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未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3此举旨在增强投资者信心、健全长效激励机制,体现公司对长期价值的认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锐德”)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7月30日在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336号特锐德办公大楼会议室以通讯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2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德翔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融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8)。
特此公告。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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