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墨龙: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完成配售新H股的公告

山东墨龙2026-07-30 00:00

摘要

1山东墨龙宣布根据一般性授权完成配售25,678,400股新H股,配售价每股4.58港元,募集资金净额约1.1568亿港元。
2承配人为不少于六名独立第三方。
3配售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823,526,800股,H股占比升至34.22%。
4控股股东寿光墨龙控股未参与配售,持股比例由29.53%被动稀释至28.61%,仍为第一大股东。
5本次融资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支持业务发展。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完成配售新H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披露《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配售新H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以下简称“配售公告”),内容为向不少于六名承配人配售公司25,678,400股新H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配售”)。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配售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一、本次配售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配售协议所载配售事项的所有先决条件已获达成(包括取得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配售股份上市及买卖),且配售事项已于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九日完成。

于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九日,合共25,678,400股新H股(占经配发及发行配售股份扩大的已发行H股总数的约 9.11%及经配发及发行配售股份扩大后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的 3.12%)已由本公司按每股配售股份港币4.58元的配售价成功配发及发行予不少于六名承配人;该等承配人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且与本公司、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董事、监事、最高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彼等各自的联系人概无关连。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总额(经扣除佣金和估计费用)约为港币115.68百万元。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则及时完成配售事项相应备案手续。

有关配售事项的进一步详情,请参阅配售公告。

二、配售事项完成后的股本变动

因发行配售股份,已发行股份总数由797,848,400股增加至823,526,800股。于完成后,已发行H股总数由256,126,400股H股增加至281,804,800股H股,

而A股的数目维持不变,为541,722,000股A股。

本公司于紧接完成前及紧随完成后的股权架构载列如下:

股东

紧接配售事项之前

紧随配售事项之后

股份数目

占已发行A股或H股(视情况而定)总数百分比

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比

股份数目

占已发行A股或H股(视情况而定)总数百分比

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比

A股

已发行A股总数(附注2)

541,722,000

100.00

67.90

541,722,000

100.00

65.78

H股

承配人

-

-

-

25,678,400

9.11

3.12

其他公众H股股东

256,126,400

100.00

32.10

256,126,400

90.89

31.10

已发行H股总数

256,126,400

100.00

32.10

281,804,800

100.00

34.22

已发行股份总数(附注1)

797,848,400

100.00

823,526,800

100.00

附注:

(1) 上表的部分数字和百分比数字经过了四舍五入调整。

(2) 于本公告日期,寿光墨龙控股有限公司(其为山东寿光金鑫投资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持有合共235,617,000股A股,占已发行A股总数约 43.49%及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 28.61%。因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山东寿光金鑫投资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视为于寿光墨龙控股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235,617,000股A股中拥有权益。

三、本次配售事项前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化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寿光墨龙控股有限公司未参与本次配售,持股比例由 29.53%被动稀释至 28.61%。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变动前持股数量(股)

变动前持股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寿光墨龙控股有限公司

235,617,000

29.53

235,617,000

28.61

特此公告。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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