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公告

硕世生物2026-07-30 00:00

摘要

1公司控股股东闰康生物被其有限合伙人梁锡林起诉请求解散,案件已受理尚未开庭。
2闰康生物持有公司27.53%股份。
3公司表示经营独立、暂未受不利影响,但若法院支持原告诉请,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涉案金额未披露,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控制权变更风险。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受理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非上市公司涉诉,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与其合伙人之间的诉讼纠纷;
  • 涉案金额:无具体金额;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独立,公司目前经营活动正常,本次诉讼暂未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 对上市公司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无法判断诉讼结果,如法院支持原告诉请,将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绍兴闰康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闰康生物”)为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控股股东,梁锡林、泰州硕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房永生分别持有闰康生物 71.88%、20.13%和 7.99%的份额;房永生先生为闰康生物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闰康生物持有公司股份3,417.02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53%。

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收到梁锡林的《关于涉诉事项的告知函》,获悉梁锡林于近日收到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2026)浙0604民初6824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梁锡林作为闰康生物有限合伙人向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散闰康生物。

截至本公告日,梁锡林已向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本案相关情况说明

本案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部分合伙人之间的诉讼纠纷。

(一)案件当事人

原告:梁锡林

被告:闰康生物

(二)诉讼请求

  1. 请求判令解散被告闰康生物;
  1.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事实与理由

合伙目的无法实现,各方经沟通未能达成一致。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各自保持独立,公司目前的各项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本次诉讼暂未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无法判断诉讼结果,如法院支持原告诉请,将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密切关注本案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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