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富士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摘要
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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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富士达”、“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6)1499号文同意注册。《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网站(中证网: http://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http://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http://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http://www.zqrb.cn)披露,并置备于发行人、上交所、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4,123.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0.00%,本次发行股份均为新股,本次发行前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17.46元/股
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无
发行前每股收益
1.01元/股(根据2025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
0.91元/股(根据2025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盈率
19.25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发行市净率
2.11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7.52元/股(根据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8.27元/股(根据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
网下投资者和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参与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71,987.58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61,887.44万元
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合计10,100.1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保荐费用:770.00万元;承销费用:5,759.01万元人民币。
上述保荐承销费参考市场保荐承销费率平均水平,依据承担的责任和实际工作量,以及投入的相关资源等因素,经友好协商确定,保荐费用按照项目完成进度分节点支付;
2、审计及验资费用:2,235.85万元;依据承担的责任和实际工作量,以及投入的相关资源等因素,经友好协商确定,按照项目完成进度分节点支付;
3、律师费用:796.01万元;依据承担的责任和实际工作量,以及投入的相关资源等因素,经友好协商确定,按照项目完成进度分节点支付;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69.82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69.46万元。
(注:本次发行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相较于招股意向书,根据发行情况将印花税纳入了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
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崔盈
联系电话
022-27636508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
010-59013948、010-59013949
公司名称: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30日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富士达日日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2011001895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0103710026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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