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雨虹: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东方雨虹2026-05-29 00:00

摘要

1东方雨虹控股股东李卫国于2026年5月27日解除质押股份73,387,498股,占总股本3.07%。
2解质后其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降至70,4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16.60%,占总股本2.95%。
3公告称不存在平仓风险及侵害上市公司利益情形,未对公司经营产生实质影响。
4此次大规模解质显著降低了控股股东质押比例,释放积极信号。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函告,获悉李卫国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李卫国

是

12,730,000

3.08%

0.53%

2021年10月27日

2026年5月27日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257,500

1.27%

0.22%

2022年6月15日

979,998

0.24%

0.04%

2023年6月19日

1,000,000

0.24%

0.04%

2023年12月6日

4,000,000

0.97%

0.17%

2024年1月8日

1,000,000

0.24%

0.04%

2024年1月18日

3,200,000

0.77%

0.13%

2024年1月23日

5,000,000

1.21%

0.21%

2024年2月2日

1,000,000

0.24%

0.04%

2024年2月5日

7,000,000

1.69%

0.29%

2024年4月16日

1,000,000

0.24%

0.04%

2024年4月16日

3,800,000

0.92%

0.16%

2024年4月24日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800,000

0.19%

0.03%

2024年4月24日

10,980,000

2.66%

0.46%

2024年5月23日

2,000,000

0.48%

0.08%

2024年7月9日

700,000

0.17%

0.03%

2024年7月9日

4,500,000

1.09%

0.19%

2024年7月10日

3,770,000

0.91%

0.16%

2024年7月23日

1,130,000

0.27%

0.05%

2024年8月21日

2,540,000

0.61%

0.11%

2024年8月21日

1,000,000

0.24%

0.04%

2024年8月22日

合计

73,387,498

17.76%

3.07%

-

-

-

注:上表中若出现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合计数量(股)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合计数量(股)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李卫国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

424,066,015

17.75%

70,400,000

16.60%

2.95%

70,400,000

100.00%

292,955,612

82.83%

注: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合计数量及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合计数量均为高管锁定股。

如上表所示,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424,066,0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75%,完成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为70,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5%,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6.60%。

三、其他说明

1、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目前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李卫国先生看好公司长期发展,本次股份解除质押事项目前不存在引发平仓的情形。在质押期间,若出现平仓风险,李卫国先生将及时通知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3、李卫国先生股份质押事项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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