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股份: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阳光股份2026-05-29 00:00

摘要

1阳光股份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董事会,聘任刘佳燊为公司总裁,原总裁熊伟改任联席总裁。
2刘佳燊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兄弟,1993年出生,现任广东守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
3熊伟持有公司302.59万股,曾任京基集团常务副总裁等职。
4此次高管调整系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L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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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佳燊先生为公司总裁、熊伟先生为公司联席总裁(不再担任公司总裁职务)。前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刘佳燊,男,199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人力资源管理,本科学历。曾任广东伯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同众能源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广东守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佳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兄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非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熊伟,男,197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会计学专业,学士学位。曾任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深圳市百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深圳市京基百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京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京基一百大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联席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熊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025,900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非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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