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股份: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摘要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5月25日(星期一)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于 2026年5月28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腾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丹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董事长刘丹女士、董事刘佳燊先生及独立董事梁剑飞先生、独立董事陈杰先生以及独立董事谢志伟先生以腾讯会议的方式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丹女士提名,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戎魏魏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L5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由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未超过 30%,且本次仅补选一名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述议案将采取直接投票方式提请股东会审议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佳燊先生为公司总裁、熊伟先生为公司联席总裁(不再担任公司总裁职务)。前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L5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发放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发放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L60)。
因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董事会全体成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L60)。
关联董事刘佳燊先生、熊伟先生、谌中谋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L6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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