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伍股份: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华伍股份2026-07-29 18:32

摘要

1华伍股份公告称,公司已取得中国工商银行宜春分行出具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承诺贷款金额不超过72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专项用于公司回购股票。
2本次回购总金额区间为8000万至1.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2.00元/股,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
3该贷款系响应央行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回购数量以实际实施为准。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含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2.0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二、《贷款承诺函》出具情况及主要内容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近日公司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同意为公司本次回购提供专项贷款支持。主要内容如下:

(一)贷款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二)承诺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200万元;

(三)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四)贷款用途:用于公司回购华伍股份(股票代码:300095)股票;

(五)承诺函有效期:至专项贷款协议签署完毕。

以上贷款期限、金额等要素以最新的政策要求为准,如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尚未签订贷款合同,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后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特此公告。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