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重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林州重机2026-05-29 00:00

摘要

1林州重机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超20%,触发异常波动。
2公司核实称经营正常,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控股股东未买卖股票。
3但公司提示已于5月27日披露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目前正配合调查。
4此次异动公告主要为履行信披义务并提示监管风险,否认存在其他未公开利空。

证券代码:002535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林州重机,证券代码:002535)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6年5月26日、2026年5月27日、2026年5月28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工作,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主动推进调查事宜有序开展。后续公司将持续跟进调查进展,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广大投资者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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