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触及1%和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伟创电气2026-05-29 00:00

摘要

1伟创电气控股股东南通伟创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合计减持853.55万股,占总股本3.99%,转让价格74.17元/股。
2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57.90%降至53.20%,触及1%和5%整数倍。
3受让方包括财通基金、诺德基金等34家机构投资者,限售期6个月。
4本次转让不导致控制权变更。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和 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南通市伟创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伟创)、南通金皓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皓诚)及南通金至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至诚)(上述3家股东以下合称转让方)保证向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创电气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74.17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8,535,500股。
  • 公司控股股东南通伟创及其一致行动人金皓诚及金至诚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和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 57.90%减少至 53.20%,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 1%和 5%的整数倍。

一、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5月22日,转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情况

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1

南通伟创

115,704,880

54.06%

2

金皓诚

3,450,400

1.61%

3

金至诚

3,237,900

1.51%

合计

122,393,180

57.19%

注:上述比例按照2026年5月22日公司总股本214,022,774计算,合计持股比例为 57.19%。表格中比例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南通伟创为公司控股股东,金皓诚及金至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转让方合计持股比例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转让方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南通伟创为公司控股股东,金皓诚及金至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三) 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拟转让数量(股)

实际转让数量(股)

实际转让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转让后持股比例

1

南通伟创

115,704,880

54.06%

6,530,000

6,530,000

3.05%

51.01%

2

金皓诚

3,450,400

1.61%

1,084,000

1,084,000

0.51%

1.11%

3

金至诚

3,237,900

1.51%

921,500

921,500

0.43%

1.08%

合计

122,393,180

57.19%

8,535,500

8,535,500

3.99%

53.20%

注1:以上表格中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系转让方截至2026年5月22日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四)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 \surd $不适用

二、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南通伟创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转让后,南通伟创及其一致行动人金皓诚、金至诚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57.90%减少至53.20%,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1%和 5%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7月17日,公司股权激励行权/归属241.95万股完成登记,公司股本总数由211,375,274股增加至213,794,774股。南通伟创及一致行动人金皓诚、金至诚合计持股比例由 57.90%被动稀释至 57.25%。

2026年1月6日,公司股权激励行权22.80万股并完成登记,公司股本总数由 213,794,774股增加至214,022,774股。南通伟创及一致行动人金皓诚、金至诚合计持股比例由 57.25%被动稀释至 57.19%。

2026年5月28日,南通伟创及其一致行动人金皓诚、金至诚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53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9%。本次询价转让后,控股股东南通伟创及一致行动人金皓诚、金至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 122,393,180股减少至113,857,680股,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57.19%减少至 53.20%。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触及 1%和 5%的整数倍。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1. 基本信息

南通伟创基本信息

名称

南通市伟创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张芝山镇通启桥村26、43组1幢509-0281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6年5月28日

金皓诚基本信息

名称

南通金皓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江苏省南通市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张芝山镇通启桥村26、43组1幢509-0073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6年5月28日

金至诚基本信息

名称

南通金至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江苏省南通市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张芝山镇通启桥村26、43组1幢509-0072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6年5月28日

2.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权益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南通伟创

其他

2025年7月17日至2026年1月6日

人民币普通股

-

0.68%

询价转让

2026年5月28日

人民币普通股

6,530,000

3.05%

合计

-

-

6,530,000

3.73%

金皓诚

其他

2025年7月17日至2026年1月6日

人民币普通股

-

0.02%

询价转让

2026年5月28日

人民币普通股

1,084,000

0.51%

合计

-

-

1,084,000

0.53%

金至诚

其他

2025年7月17日至2026年1月6日

人民币普通股

-

0.02%

询价转让

2026年5月28日

人民币普通股

921,500

0.43%

合计

-

921,500

0.45%

注:上表中“减持比例”是以权益变动发生时公司的总股本数计算,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

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南通伟创

合计持有股份

115,704,880

54.74%

109,174,880

51.0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5,704,880

54.74%

109,174,880

51.01%

金皓诚

合计持有股份

3,450,400

1.63%

2,366,400

1.1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450,400

1.63%

2,366,400

1.11%

金至诚

合计持有股份

3,237,900

1.53%

2,316,400

1.0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237,900

1.53%

2,316,400

1.08%

合计

合计持有股份

122,393,180

57.90%

113,857,680

53.2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2,393,180

57.90%

113,857,680

53.20%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之“持股数量”指伟创电气大宗减持后南通伟创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跨越 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2025-041), “本次权益变动前”之“持股比例”是以伟创电气总股本211,375,274股为基础测算。

注2:“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之“数量”指截至本提示性公告出具日南通伟创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 “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之“占总股本比例”是以伟创电气目前最新总股本214,022,774股为基础测算。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序号

受让方名称

投资者类型

实际受让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限售期(月)

1

国联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110,000

0.05%

6个月

2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

602,000

0.28%

6个月

3

上海晅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私募基金管理人

60,000

0.03%

6个月

4

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45,000

0.02%

6个月

5

芜湖元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45,000

0.02%

6个月

6

岳鑫遥(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528,000

0.25%

6个月

7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45,000

0.02%

6个月

8

UBS AG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220,000

0.10%

6个月

9

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65,000

0.03%

6个月

1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450,000

0.21%

6个月

11

北京暖逸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100,000

0.05%

6个月

12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172,000

0.08%

6个月

13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90,000

0.04%

6个月

14

北京骏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45,000

0.02%

6个月

15

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237,000

0.11%

6个月

1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

2,030,000

0.95%

6个月

17

深圳市弘源泰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45,000

0.02%

6个月

18

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206,000

0.10%

6个月

19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450,000

0.21%

6个月

20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225,000

0.11%

6个月

21

北京平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45,000

0.02%

6个月

2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

1,302,000

0.61%

6个月

23

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60,000

0.03%

6个月

24

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135,000

0.06%

6个月

25

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45,000

0.02%

6个月

26

湖南诚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70,000

0.03%

6个月

27

浙江睿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51,000

0.02%

6个月

28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45,000

0.02%

6个月

29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

131,000

0.06%

6个月

30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私募基金管理人

90,000

0.04%

6个月

31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

249,000

0.12%

6个月

32

深圳骏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45,000

0.02%

6个月

33

烟台佳杰投资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270,000

0.13%

6个月

34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227,500

0.11%

6个月

合计

8,535,500

3.99%

(二) 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转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6年5月2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伟创电气股票交易均价的 70% (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188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管理公司35家、证券公司31家、保险公司8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7家、私募基金管理人106家、期货公司1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6年5月25日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39份,其中38份为有效报价,除无效报价投资者外,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38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34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74.17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853.55万股。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 \surd $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 \surd $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 \surd $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询价转让和配售(2025年3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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