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鑫瑞集诚)

晶升股份2026-05-29 00:00

摘要

1晶升股份股东鑫瑞集诚及其一致行动人吴亚宏因自身资金需求,于2025年11月至2026年5月2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询价转让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045,322股,占总股本4.37%。
2本次权益变动后,合计持股比例由12.66%降至8.29%,触及5%刻度。
3其中5月28日通过询价转让减持2.00%股份。
4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12个月明确增减持计划。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晶升股份

股票代码:688478

信息披露义务人1:鑫瑞集诚(厦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492号2101单元B32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801号中航紫金广场A塔34层01单元

信息披露义务人2:吴亚宏

住所及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6年5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 “《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5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8

第七节 备查文件...9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晶升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指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鑫瑞集诚(厦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吴亚宏

信息披露义务人1/鑫瑞集诚

指

鑫瑞集诚(厦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2

指

吴亚宏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鑫瑞集诚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后,鑫瑞集诚及其一致行动人吴亚宏合计持股比例触及5%刻度的权益变动行为

本报告书

指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如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企业名称

鑫瑞集诚(厦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492号2101单元B32

执行事务合伙人

厦门市鑫鼎国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吴亚宏)

出资额

308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MA33F0MY5X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委托进行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未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内及审批许可的其他一般经营项目

经营期限

2019年12月6日至2029年12月5日

合伙人情况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王育贤

72.00%

胡育琛

22.80%

吴亚宏

4.00%

厦门市鑫鼎国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1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吴亚宏

女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中国

厦门市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2

姓名:吴亚宏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70802**********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间接和直接在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吴亚宏持有鑫瑞集诚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市鑫鼎国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0.00%的股权,且为厦门市鑫鼎国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至鑫瑞集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吴亚宏与鑫瑞集诚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鑫瑞集诚(厦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持有股份

17,018,358

12.30

10,973,036

7.93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17,018,358

12.30

10,973,036

7.93

吴亚宏

合计持有股份

500,540

0.36

500,540

0.36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500,540

0.36

500,540

0.36

合计

17,518,898

12.66

11,473,576

8.29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鑫瑞集诚于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2月1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27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

信息披露义务人1鑫瑞集诚于2026年5月28日,通过询价转让减持公司股份2,767,3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7,518,898股减少至11,473,5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12.66%减少至 8.29%,权益变动触及 5%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鑫瑞集诚(厦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集中竞价

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2月12日

人民币普通股

1,383,600

1.00%

大宗交易

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2月12日

人民币普通股

1,894,400

1.37%

询价转让

2026年5月28日

人民币普通股

2,767,322

2.00%

合计

6,045,322

4.37%

注:“减持比例”是以权益变动发生时公司总股本为基础计算。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1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2身份证件(复印件);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5、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鑫瑞集诚(厦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厦门市鑫鼎国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___

吴亚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2(签字):___

吴亚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南京市栖霞区

股票简称

晶升股份

股票代码

688478

信息披露义务人1名称

鑫瑞集诚(厦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1注册地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492号2101单元B32

信息披露义务人2名称

吴亚宏

信息披露义务人2住址

厦门市思明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比例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发行完成后)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行完成后)

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大宗交易、询价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17,518,89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12.6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变动数量:减少6,045,322股变动比例:减少4.37%变动后持股数量:11,473,576股变动后持股比例:8.29%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2月12日方式: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时间:2026年5月28日方式:询价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否□其他☑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

(参照本报告书“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接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鑫瑞集诚(厦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厦门市鑫鼎国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___

吴亚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2(签字):___

吴亚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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