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起科技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摘要
公告编号:2026-029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上海融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融迎”或“出让方”)保证向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澜起科技”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出让方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询价转让A股股份的转让价格为250.08元/股,转让的A股股票数量为12,228,000股。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A股股票,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形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询价转让和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融迎及其一致行动人WLT Partners, L.P.(以下简称“WLT”,合称“上海融迎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 6.84%减少至 5.78%,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 1%刻度。
一、出让方情况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出让方委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组织券商”)组织实施澜起科技A股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
截至2026年5月22日,出让方所持A股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含A股及H股,下同)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拟参与转让股东的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上海融迎
37,905,987
3.10%
注:截至2026年5月22日,公司股份总数为1,222,200,021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出让方实际转让的A股股份数量为12,228,000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250.08元/股,交易金额为305,797.82万元。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上海融迎非澜起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出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上海融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 5%。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本次股东询价转让实际转让的A股股份数量为12,228,000股,受让方获配后,本次询价转让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拟转让数量(股)
实际转让数量(股)
实际转让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转让后持股比例
1
上海融迎
37,905,987
3.10%
12,228,000
12,228,000
1.00%
2.10%
合计
37,905,987
3.10%
12,228,000
12,228,000
1.00%
2.10%
(四)出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出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上海融迎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融迎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6.84%减少至 5.78% ,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 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2026年5月28日,上海融迎通过询价转让方式转让公司12,228,000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同时,因公司行使H股超额配售权,相关H股股份于2026年2月13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上海融迎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综上,上海融迎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 1%刻度。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为上海融迎,WLT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1. 基本信息
上海融迎基本信息
名称
上海融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25-1号2楼
权益变动时间
2026年2月13日-2026年5月28日
WLT基本信息
名称
WLT Partners,L.P.
住所
Sertus Chambers,P.O.Box2547,Cassia Court,Camana Bay,Grand Cayman,Cayman Islands
权益变动时间
2026年2月13日
-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权益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上海融迎
询价转让
2026年5月28日
人民币普通股
12,228,000
1.00%
其他
2026年2月13日
人民币普通股
-
0.03%
合计
-
-
12,228,000
1.03%
WLT
其他
2026年2月13日
人民币普通股
-
0.03%
合计
-
-
-
0.03%
注:“变化方式-其他”是指因公司行使H股超额配售权,相关H股股份于2026年2月13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上海融迎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出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
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上海融迎
合计持有股份
37,905,987
3.13%
25,677,987
2.1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7,905,987
3.13%
25,677,987
2.10%
WLT
合计持有股份
45,012,524
3.71%
45,012,524
3.6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5,012,524
3.71%
45,012,524
3.68%
合计
合计持有股份
82,918,511
6.84%
70,690,511
5.7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2,918,511
6.84%
70,690,511
5.78%
注:“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是以出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前次权益变动时披露的股份数量以及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后的总股本1,212,316,521股(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为基础测算;“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是以公司截至2026年5月22日的总股本1,222,200,021股为基础测算。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序号
受让方名称
投资者类型
实际受让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限售期(月)
1
UBS AG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3,410,000
0.28%
6
2
摩根士丹利国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1,700,000
0.14%
6
股份有限公司
3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640,000
0.05%
6
4
国信证券(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500,000
0.04%
6
5
承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300,000
0.02%
6
6
国泰海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50,000
0.004%
6
7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
1,020,000
0.08%
6
8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
690,000
0.06%
6
9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
320,000
0.03%
6
10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
300,000
0.02%
6
11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
210,000
0.02%
6
1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
200,000
0.02%
6
13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
178,000
0.01%
6
14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580,000
0.05%
6
1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150,000
0.01%
6
1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70,000
0.01%
6
17
上海伊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1,580,000
0.13%
6
18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130,000
0.01%
6
19
宁波梅山保税港
私募基金管理人
100,000
0.01%
6
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100,000
0.01%
6
(二)本次询价过程
出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中金公司向投资者发送《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6年5月2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澜起科技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70%。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281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管理公司75家、证券公司62家、保险公司39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10家、私募基金管理人94家、期货公司1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6年5月25日上午7:15至 9:15,组织券商收到《申购报价单》32份,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已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32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20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250.08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1,222.80万股。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 \surd $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 \surd $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 \surd $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金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询价转让和配售》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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