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珠江股份2026-05-29 00:00

摘要

1珠江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5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年报、利润分配等议案,但《关于非公开协议转让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被否决。
2该关联交易议案获同意票43.71%,反对票56.09%,因未获非关联股东过半数通过而失败。
3会议还确认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三分之一。
4其余常规议案均高票通过,律师见证决议合法有效。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议案5《关于非公开协议转让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不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颐德中心20楼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6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28,511,99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6.823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超佐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6人,董事伍松涛、李勇、刘爱明因有其他公务安排未列席会议;

2、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陆伟华列席会议;副总经理喻勇、财务总监金沅武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605,571,948

96.3501

22,603,174

3.5962

336,868

0.0537

2、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605,765,546

96.3809

22,455,476

3.5727

290,968

0.0464

3、议案名称: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605,347,048

96.3143

22,851,674

3.6358

313,268

0.0499

4、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621,680,202

98.9130

6,618,520

1.0530

213,268

0.0340

5、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协议转让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8,294,377

43.7096

61,978,482

56.0947

216,068

0.1957

6、议案名称: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609,328,980

96.9478

18,921,522

3.0105

261,488

0.0417

(二) 涉及重大事项,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5

关于非公开协议转让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8,294,377

43.7096

61,978,482

56.0947

216,068

0.1957

6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91,305,917

82.6380

18,921,522

17.1252

261,488

0.2368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3、6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5为关联交易议案,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未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彬、张超然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珠江股份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珠江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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