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乳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熊猫乳品2026-07-29 00:00

摘要

1熊猫乳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2委员会认为《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有利于调动核心团队积极性,提升企业竞争力,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3同时确认激励对象名单合法有效,涵盖董事、高管及核心人员,不包括独董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亲属。
4该审核意见为股权激励计划推进的必要合规程序。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

经认真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稳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充分调动团队积极性、创造性,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拟定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审核意见

经认真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更好实施。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拟定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经认真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

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拟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符合《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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