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孟曦东、元亨利汇)
摘要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博睿数据
股票代码:68822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孟曦东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46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上海元亨利汇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泰和西路3389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泰和西路3389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减少至 10%)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七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第一节 释义...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博睿数据、上市公司、公司
指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指
孟曦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指
上海元亨利汇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元亨利汇
指
上海元亨利汇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本报告书
指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姓名
孟曦东
性别
男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身份证号码
1102241975********
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
通讯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46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元亨利汇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曾用名
北京元亨利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泰和西路3389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孟曦东
注册资本
532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1MA0019760U
成立日期
2015年10月12日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通讯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泰和西路3389号
经营期限
2015-10-12至2030-10-11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孟曦东
男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北京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孟曦东先生和元亨利汇为一致行动关系。孟曦东先生为元亨利汇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孟曦东先生持有元亨利汇 30.45%的份额。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或自身资金安排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股东及董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1、因自身资金安排,元亨利汇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4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99%。其中包含程捷先生减持间接持股不超过90,000股,冯云彪先生减持间接持股不超过33,000股,孟曦东先生减持间接持股不超过95,000股。
2、因个人资金需求,孟曦东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8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8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孟曦东先生、元亨利汇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减持计划之外,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如有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姓名
股份种类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孟曦东
人民币普通股
3,706,610
8.35
3,356,610
7.56
元亨利汇
人民币普通股
1,130,000
2.55
1,083,390
2.44
合计
4,836,610
10.89
4,440,000
10.00
注:本报告书中所有比例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孟曦东先生为元亨利汇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孟曦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706,610股,通过元亨利汇间接控制公司股份1,130,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孟曦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56,610股,通过元亨利汇间接控制公司股份1,083,390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孟曦东先生、元亨利汇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权益变动触及 5%刻度的告知函》。2026年7月27日,元亨利汇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全部盘后交易,下同)减持公司股份46,6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本次减持后,元亨利汇持有公司股份1,083,3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4%。2026年7月28日,孟曦东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9%,本次减持后,孟曦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56,6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6%。
本次权益变动后,孟曦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元亨利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4,4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0%。
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权益变动时间
权益变动方式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元亨利汇
2026年7月27日
集中竞价
人民币普通股
46,610
0.10
孟曦东
2026年7月28日
大宗交易
人民币普通股
350,000
0.79
合计
——
——
396,610
0.8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力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亦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和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三)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以及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
孟曦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上海元亨利汇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___
孟曦东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46号
股票简称
博睿数据
股票代码
68822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名称
孟曦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名称
上海元亨利汇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上海市宝山区泰和西路3389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孟曦东:持股数量3,706,610股,持股比例8.35%元亨利汇:持股数量1,130,000股,持股比例2.55%孟曦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元亨利汇共持有博睿数据4,836,6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孟曦东:持股数量减少350,000股,持股比例减少0.79%元亨利汇:持股数量减少46,610股,持股比例减少0.10%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孟曦东:持股数量3,356,610股,持股比例7.56%元亨利汇:持股数量1,083,390股,持股比例2.44%孟曦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元亨利汇共持有博睿数据4,4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7月28日
方式:集中竞价(盘后交易)、大宗交易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是□否√(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如有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
孟曦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上海元亨利汇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___
孟曦东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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