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摘要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7月28日在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昆仑街道中关村大道39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涂瀚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确定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如下:
1、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6年7月29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0.9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系按照认购对象各自认购的金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根据本次发行价格计算,卢红萍认购数量为20,827,554股,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 70%;涂瀚认购数量为8,926,094股,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 30%。卢红萍、涂瀚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合计为29,753,648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00%。
关联董事涂瀚先生、涂坚先生、李欣女士、周成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关联董事涂瀚先生、涂坚先生、李欣女士、周成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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