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丰茂股份于2026年7月28日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26〕1756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2本次发行需严格按照申报文件和方案实施,批复有效期为12个月。
3公司将按规定办理发行事宜并履行信披义务。
4该事项标志着公司可转债融资进入实质发行阶段,有助于补充资金、优化资本结构,但后续发行节奏、定价及转股条款仍待确定,投资者需关注潜在稀释及市场波动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756号),批复文件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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