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高集团: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悍高集团2026-07-28 00:00

摘要

1悍高集团公告,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将于2026年7月30日上市流通。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共40,860,554股,占总股本10.21%,涉及股东7户,包括广州二鸣、顺德科创智谷、德华兔宝宝等6户首发前股东及国泰君安君享1号战配资管计划。
3限售期均为上市之日起12个月,相关股东已严格履行承诺。
4解禁后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比例由9.00%升至19.22%。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7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0,860,5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21% ,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数量为 36,859,554股,股东户数为6户;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001,000股,股东户数为1户。限售期均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7月30日(星期四)。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概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90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5)81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40,010,000股,并于2025年7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36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400,01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365,085,35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91.27%;无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34,924,64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8.73%。

2026年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1,084,354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发布的《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364,001,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91.00%;无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36,009,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9.00%。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股份数量为40,860,554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10.21%,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数量为36,859,554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9.21%,股东户数为6户;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001,000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1.00%,股东户数为1户。限售期均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6年7月3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份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7户,包括海南二鸣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现已更名为“广州二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顺德科创智谷进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德华兔宝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顺德科创智造进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华真卓盈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尚壹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现已更名为“河北尚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泰君安君享悍高集团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上述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各项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发行人股东广东顺德科创智谷进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因发行人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股等权益分派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所持由此新增的发行人股份仍将遵守前述股份锁定承诺。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在10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发行人股东海南二鸣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现已更名为“广州二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德华兔宝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顺德科创智造进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华真卓盈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尚壹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现已更名为“河北尚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本企业在发行人提交申请前12个月内所持新增股份自取得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3、如因发行人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股等权益分派导致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本企业所持由此新增的发行人股份仍将遵守前述股份锁定承诺。

若本公司/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企业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在10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若本公司/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本企业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公司/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首发前股东不存在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首发前股东严格履行了所作出的上

述各项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情形。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二)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君享1号资管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战略配售股份股东不存在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战略配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所作出的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7月30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0,860,5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2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7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备注

1

广州二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293,938

8,293,938

首发前限售股

2

广东顺德科创智谷进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258,034

8,258,034

首发前限售股

3

德华兔宝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389,145

7,389,145

首发前限售股

4

广东顺德科创智造进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529,292

5,529,292

首发前限售股

5

青岛华真卓盈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926,097

4,926,097

首发前限售股

6

国泰君安君享悍高集团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001,000

4,001,000

首发战略配售股份

7

河北尚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63,048

2,463,048

首发前限售股

合计

40,860,554

40,860,554

-

注1:原“海南二鸣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现已更名为“广州二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2:原“海南尚壹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现已更名为“河北尚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不存在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数量(+,-)(股)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64,001,000

91.00

-40,860,554

323,140,446

80.78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360,000,000

90.00

-36,859,554

323,140,446

80.78

首发后限售股

4,001,000

1.00

-4,001,000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6,009,000

9.00

+40,860,554

76,869,554

19.22

三、总股本

400,010,000

100.00

-

400,010,000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公司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方面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及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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