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高新: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海特高新2026-07-28 00:00

摘要

1海特高新公告称,公司已取得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出具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贷款额度不超过9000万元,期限三年,专门用于回购公司A股股票。
2此前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回购方案,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资金总额5000万至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2.50元/股,实施期限3个月。
3本次贷款承诺为回购提供融资支持,但具体回购金额以实际执行为准。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6-023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50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本次回购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6-021)具体内容刊登于2026年7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贷款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额度:不超过9000万元;

2、贷款期限:三年;

3、贷款用途:回购公司A股股票。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取得《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超过9000万元,不代表

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四、备查文件

《贷款承诺函》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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