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锋龙股份2026-07-28 00:00

摘要

1锋龙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
2公司拟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资金总额3000万元至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97.02元/股,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该议案已获全票通过,并经独董专门会议等前置审议,体现管理层对公司价值认可及对未来发展的信心。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7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和表决。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于2026年7月21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剑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人员积极性,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7.02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1)。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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