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所涉及的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摘要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所涉及的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东洲评报字【2026】第1500号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6年7月3日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
报告编码:
3131020001202601761
合同编号:
东洲评委(202606159)号
报告类型:
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
报告文号:
东洲评报字【2026】第1500号
报告名称: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所涉及的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结论:
25,119,840,000.00元
评估报告日:
2026年07月03日
评估机构名称: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签名人员:
朱淋云(资产评估师) 正式会员 编号:31130020张悦(资产评估师) 正式会员 编号:31200090
朱淋云、张悦已实名认可

(可扫描二维码查询备案业务信息)
说明:报告备案回执仅证明此报告已在业务报备管理系统进行了备案,不作为协会对该报告认证、认可的依据,也不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签字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免除相关法律责任的依据。
备案回执生成日期:2026年07月02日
ICP备案号京ICP备2020034749号

声 明
上海东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六、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七、我们与本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八、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委托人应当对其提供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九、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的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并对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核查验证,对已经发现的可能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在本资产评估报告中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但我们仅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价值发表意见,我们无权对它们的法律权属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本报告亦不得作为任何形式的产权证明文件使用。
十、我们对设备、建筑物等实物资产的勘察按常规仅限于其表观的质量、使用状况、保养状况等,并未触及其内部被遮盖、隐蔽及难于观察到的部位,我们没有能力也未接受委托对上述资产的内部质量进行专业技术检测和鉴定,我们的评估以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提供的资料为基础。如果这些评估对象的内在质量存在瑕疵,本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可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资产评估报告
(目录)
声明...2
目录...3
摘要...4
正文...6
一、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6
(一) 委托人1概况...6
(二) 委托人2概况...7
(三) 被评估单位概况...7
(四) 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19
(五) 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19
二、 评估目的...19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19
(一) 评估对象...19
(二) 评估范围...19
(三) 委估资产的主要情况...20
(四) 被评估单位申报的其他无形资产...26
(五) 被评估单位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32
(六) 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32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32
五、 评估基准日...33
六、 评估依据...33
(一) 经济行为依据...33
(二) 法律法规依据...33
(三) 评估准则依据...35
(四) 资产权属依据...36
(五) 评估取价依据...36
(六) 其他参考资料...36
七、 评估方法...37
(一) 评估方法概述...37
(二) 评估方法的选择...37
(三) 资产基础法介绍...38
(四) 市场法介绍...48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50
九、 评估假设...52
(一) 基本假设...52
(二) 一般假设...53
(三) 市场法评估特别假设...53
十、 评估结论...54
(一) 相关评估结果情况...54
(二) 评估结果差异分析及最终评估结论...54
(三) 评估结论与账面价值比较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55
(四) 关于评估结论的其他考虑因素...57
(五) 评估结论有效期...57
(六) 有关评估结论的其他说明...57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57
十二、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62
十三、 评估报告日...63
附件...65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所涉及的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东洲评报字【2026】第1500号
摘要
特别提示: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为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合适的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经济行为所对应的评估对象进行了评估。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委托人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2: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被评估单位: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目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经济行为:根据《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百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文件《关于同意东方证券与上海证券合并重组的决议》(百联集团董事会(2026)10号)、《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
评估对象: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评估范围为被评估单位全部资产及全部负债,被评估单位申报的母公司单体全部资产合计账面价值81,361,052,620.12元,母公司单体负债合计账面价值 61,618,677,232.05元,母公司单体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19,742,375,388.07元,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20,120,770,693.86元。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2026年03月31日

评估方法:采用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本评估报告结论依据市场法的评估结果。
评估结论:经评估,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2,511,984.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壹亿壹仟玖佰捌拾肆万元整。
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评估基准日起壹年内,即有效期至2027年03月30日。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告中所载明的特殊事项,期后重大事项以及上述事项对评估值产生的影响。详见本报告正文中第十一项“特别事项说明”。
本评估报告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正式使用,且评估结论仅适用于本报告所示经济行为。
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关注评估报告正文中所载明的评估假设以及期后重大事项对本评估结论的影响,并恰当使用本评估报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所涉及的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东洲评报字【2026】第1500号
正文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市场法、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所涉及的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2026年03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1概况
公司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证券代码:600958.SH、03958.HK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947763
成立日期:1997年12月10日
法定代表人:周磊
注册资本:849,664.5292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委托人2概况
公司名称:百联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百联集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49599465B
法定代表人: 濮韶华
成立日期:2003年05月08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501号19楼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资产重组,投资开发,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外),生产资料,企业管理,房地产开发,食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被评估单位概况
公司名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被评估单位”,或者“上海证券”、“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034406864
法定代表人:李海超
成立日期:2001年04月27日
注册资本:532,653.2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人民路366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公募证券投资基金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 公司历史沿革及股东结构
(1) 2001年4月,上海证券设立

1999年12月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出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沪府[1999]77号),同意上海市财政局所属的上海财政证券公司与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已更名为“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信托”)证券营业部合并、组建上海证券的方案。待上海国际投资集团公司成立后,市财政局的10亿元国有股权即划转上海国际投资集团公司(暂定名,设立时名称为“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由该公司行使国有股权的管理。
2000年11月1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和上海财政证券公司合并组建证券公司方案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0]262号),原则同意国际信托证券部和上海财政证券公司合并组建证券公司的方案;原则同意新公司名称为“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明确该名称须在核准新公司开业并经工商部门登记后方可使用;同意国际集团和国际信托的入股资格和入股金额等事项。
2001年1月5日,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东会评报字(2001)第 005号《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整体资产的评估报告书》及东会评报字(2001)第11号《上海财政证券公司整体资产的评估报告书》,截至2000年12月31日,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50,823.56万元,上海财政证券公司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107,204.40万元。
2001年1月5日,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东会验[2001]013号《关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实收资本的验证报告》,验证截至2001年1月5日,上海证券已收到股东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入的净资产50,823.56万元及股东国际集团投入的净资产107,204.40万元,合计158,027.95万元,其中150,000.00万元系实收资本,8,027.95万元系资本公积,相关资产及负债已办妥移交手续。
2001年4月1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机构字[2001]60号《关于同意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批复》,同意上海证券开业。
2001年4月27日,上海证券取得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上海证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比例(%)
1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
66.67
2
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50,000.00
33.33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比例(%)
合计
150,000.00
100.00
注: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于2007年10月更名为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2008年11月,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
2008年5月5日,上海证券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将上海证券未分配利润11.10亿元转增注册资本。2008年9月1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08]1124号《关于核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核准上海证券注册资本由 150,000.00万元变更为261,000.00万元。2008年10月7日,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上会师报字(2008)第1870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证。 2008年11月14日,上海证券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完成后,上海证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比例(%)
1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174,000.00
66.67
2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87,000.00
33.33
合计
261,000.00
100.00
(3) 2014年7月,股权转让
2014年4月4日,上海证券召开股东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国际集团向国泰君安转让所持上海证券 51%的股权,股东国际信托同意放弃此次转让的优先购买权。2014年5月19日,国际集团与国泰君安签订《关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国际集团将持有的上海证券 51%的股权转让给国泰君安,转让价格以上海证券截至2014年2月28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确定为357,102.00万元。
2014年5月28日,上海市国资委出具沪国资委产权[2014]126号《关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协议转让有关问题的函》,原则同意国际集团将所持上海证券 51%股权协议转让给国泰君安。
2014年7月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14]645号《关于核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受让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设立子公司的批复》,核准国泰君安通过受让上海证券133,110万元股权(占出资总额 51%)的方式设立子公司。2014年7月8日,上海证券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海证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比例(%)
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3,110.00
51.00
2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87,000.00
33.33
3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40,890.00
15.67
合计
261,000.00
100.00
(4)2015年12月,股东变更
根据国际信托各股东方共同签订的《关于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之分立协议》,国际信托实施存续分立,分立新设上海上国投,国际信托原持有的上海证券股权划由上海上国投承继。2015年4月22日,上海证券召开股东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上海证券股东由国际信托变更为上海上国投,出资比例为 33.33% ,股东国泰君安、国际集团放弃此次转让的优先购买权。2015年11月11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沪证监许可[2015]126号《关于核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 5%以上股权股东的批复》,对上海上国投依法承继上海证券87,000.00万元股权(占出资总额 33.33%)无异议。2015年12月23日,上海证券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海证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比例(%)
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3,110.00
51.00
2
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7,000.00
33.33
3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40,890.00
15.67
合计
261,000.00
100.00
(5) 2021年2月,增资
2020年1月14日,上海证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百联集团及上海城投以非公开协议增资的方式分别认缴上海证券26.63266亿元和0.53266亿元的新增注册资本,以上海证券截至2019年8月31日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基础,确定本次增资的增资价格为3.85345元/每1元新增注册资本,国泰君安、国际集团有及上海上国投放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缴权。
2020年1月19日,上海市国资委出具《关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协议增资有关事项的批复》(沪国资委产权[2020]16号),同意上海证券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增加注册资本27.16532亿元。
2020年12月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20]3358号《关于核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主要股东的批复》,核准百联集团成为上海证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

2021年1月5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上会师报字(2021)第0036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证。2021年2月7日,上海证券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证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比例(%)
1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266,326.60
50.0000
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3,110.00
24.9900
3
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7,000.00
16.3333
4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40,890.00
7.6767
5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5,326.60
1.0000
合计
532,653.20
100.0000
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更名为上海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完成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结构至评估基准日未发生变化。
2. 公司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依据被评估单位申报材料,基准日被评估单位股权投资共3家,明细如下: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公司类型
注册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1
海证期货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中国上海
15亿元
100%
1-1
上海海证风险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中国上海
5亿元
100%
2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中国新疆乌鲁木齐
4亿元
100%
注1:上海证券已将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0.00万元增加至40,000.00万元,后续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
注2:上海证券作为管理人代表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持有上海百联金山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及上海百联川沙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100%股权,为两家项目公司名义股东,上海证券不参与经营管理决策,故上述两家公司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 公司组织架构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上海证券及子公司共有员工1927人(其中母公司1534人),其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41人(其中母公司17人)。被评估单位组织结构如下图:


4. 公司分公司情况
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上海证券在全国范围内设有9家分公司,明细如下表:
序号
分支机构名称
负责人
地区
成立日期
状态
1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罗振宇
北京市西城区
2022年
存续
2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
赵晋江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
2021年
存续
3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赵峰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
2018年
存续
4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薛旎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2017年
存续
5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临港新片区分公司
杜超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2016年
存续
6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
金洛川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
2012年
存续
7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
陈宜平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2008年
存续
8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公司
蔡青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
2002年
存续
9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
陈婷婷
重庆市江北区
2002年
存续

5. 公司各证券营业部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上海证券在全国范围内经批准设立的、已正式营运的证券营业部共72家。明细如下表:
序号
名称
营业部编码
成立日期
1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虹口区大连路证券营业部
1111
1992年
2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闵行区虹梅路证券营业部
1029
1991年
3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闵行区莘松路证券营业部
1026
1993年
4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虹口区东大名路证券营业部
1109
1993年
5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静安区北苏州路证券营业部
1006
1993年
6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浦东新区年家浜路证券营业部
1027
1992年
7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松江区乐都路证券营业部
1010
1994年
8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青浦证券营业部
1018
1993年
9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普陀区延长西路证券营业部
1012
1993年
10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浦东新区商城路证券营业部
1005
1993年
11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崇明区朝阳门路证券营业部
1023
1992年
12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奉贤区南奉公路证券营业部
1009
1992年
13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崇明安通路证券营业部
1110
1993年
14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妙境路证券营业部
1025
1993年
15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临平路证券营业部
1001
1994年
16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黄浦区延安东路证券营业部
1003
1994年
17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山卫清西路证券营业部
1019
1992年
18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嘉定证券营业部
1017
1992年
19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宝山友谊路证券营业部
1016
1992年
20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虹口区新市路证券营业部
1020
1992年
21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黄浦区西藏南路证券营业部
1022
1993年
22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静安区场中路证券营业部
1015
1992年
23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宁区定西路证券营业部
1033
1992年
24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奉贤望园南路证券营业部
1097
1996年
25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徐汇区高安路证券营业部
1028
1993年
26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崇明区堡镇中路证券营业部
1008
1994年
27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江东北路证券营业部
1038
2002年
28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万寿路证券营业部
1035
2001年
29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金田路证券营业部
1039
2003年
30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人民路证券营业部
1050
2003年
31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高德置地中心证券营业部
1051
2004年
32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连民主广场证券营业部
1066
2007年
33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温州谢池商城证券营业部
1067
2007年
34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温州永中西路证券营业部
1072
2008年
35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温州月乐西街证券营业部
1073
2007年
36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安罗阳大道证券营业部
1055
2007年
37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鳌江兴鳌东路证券营业部
1070
2009年
38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安塘下大道证券营业部
1071
2007年
39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温州乐清伯乐东路证券营业部
1053
2007年

序号
名称
营业部编码
成立日期
40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乐清虹桥飞虹南路证券营业部
1075
2007年
41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乐清柳市柳青南路证券营业部
1076
2007年
42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台州东环大道证券营业部
1056
2007年
43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学院路证券营业部
1057
2007年
44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嘉兴中山西路证券营业部
1068
2007年
45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和平里北街证券营业部
1065
2007年
46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静安区南京西路证券营业部
1059
2007年
47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马场路证券营业部
1063
2007年
48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双龙大道证券营业部
1060
2008年
49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前海证券营业部
1061
2008年
50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松江区沪亭北路证券营业部
1077
2010年
51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青浦明珠路证券营业部
1078
2010年
52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杨浦榆林路证券营业部
1082
2011年
53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鼓浪路证券营业部
1079
2011年
54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口国贸大道证券营业部
1081
2015年
55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溧水致远路证券营业部
1091
2016年
56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温州永嘉环城西路证券营业部
1083
2016年
57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温州苍南玉苍路证券营业部
1085
2016年
58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宝山区上大路证券营业部
1092
2016年
59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松江区莘砖公路证券营业部
1087
2016年
60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广渠门证券营业部
1095
2016年
61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友谊路证券营业部
1096
2016年
62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深湾二路证券营业部
1102
2017年
63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华义乌稠州北路证券营业部
1099
2017年
64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佛山南海永胜西路证券营业部
1103
2017年
65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台州路桥东路桥大道证券营业部
1100
2017年
66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台州温岭人民东路证券营业部
1101
2017年
67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绍兴新昌康福路证券营业部
1098
2017年
68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国展路证券营业部
1106
2017年
69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狮山路证券营业部
1105
2017年
70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丽水莲都囿山路证券营业部
1112
2018年
71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北仑新大路证券营业部
1113
2018年
72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中心广场证券营业部
1090
2016年
注:上海证券苏州中心广场证券营业部已于2026年4月变更为上海证券苏南分公司。
6. 公司资质
(1)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上海证券现持有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上海证券下属在业的证券分公司和证券营业部、控股子公司海证期货及其下属在业的期货分公司和期

货营业部,以及控股子公司前海联合基金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2)其他资质
除《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外,上海证券及其子公司已经取得的其他与从事主营业务相关的主要业务资质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公司名称
业务资质名称
证书/文件编号
发文机关/主管单位
1
上海证券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证监机构字[2001]277号
中国证监会
2
上海证券
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
证监信息字[2001]8号
中国证监会
3
上海证券
经营外资股业务资格
证监机构字[2002]110号
中国证监会
4
上海证券
受托投资管理业务资格
证监机构字[2002]203号
中国证监会
5
上海证券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
银复[2003]68号
中国人民银行
6
上海证券
获准加入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系统
中汇交发[2003]70号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7
上海证券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
证监基金字[2004]74号
中国证监会
8
上海证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参与人
中国结算函字(2006)61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9
上海证券
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普通交易商
/
上交所
10
上海证券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11
上海证券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
会员代码:131023
中国证券业协会
12
上海证券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
会员编号:0055
上交所
13
上海证券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
会员编号:000627
深圳证券交易所
14
上海证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甲类结算参与人
中国结算函字(2008)23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5
上海证券
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资格
证监许可(2008)1039号、沪证监机构字[2010]133号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
16
上海证券
基金评价业务资格
中证协发[2010]65号
中国证券业协会
17
上海证券
融资融券业务资格
证监许可(2012)621号
中国证监会
18
上海证券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试点资格
机构部部函[2012]596号
中国证监会
19
上海证券
证券业务外汇经营许可证
汇资字第SC201211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
上海证券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
深证会(2013)15号、上证会字(2013)22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交所
21
上海证券
转融通业务资格
中证金函【2013】25号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2
上海证券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权限
深证会(2013)73号、上证会字(2013)137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交所
23
上海证券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
沪证监机构字[2013]19号
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
24
上海证券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从事做市业务资格
股转系统函[2014]724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5
上海证券
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的参与人
/
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6
上海证券
上交所股票期权参与人资格
上证函(2015)78号
上交所
27
上海证券
期权结算业务资格
中国结算函字(2015)51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8
上海证券
代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资格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9
上海证券
股票期权业务交易权限
深证会(2019)470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序号
公司名称
业务资质名称
证书/文件编号
发文机关/主管单位
30
上海证券
全国银行间市场利率互换业务资格
/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31
上海证券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标准债券远期业务资格
/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32
上海证券
上市证券做市交易(限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资格
证监许可(2025)225号
中国证监会
33
上海证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资格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25)25号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34
海证期货
商品期货经纪业务资格
证监期审字[1995]57-64号
中国证监会
35
海证期货
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
证监期货字[2007]356号
中国证监会
36
海证期货
金融期货交易结算业务资格
证监许可[2008]154号
中国证监会
37
海证期货
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证监许可(2011)1463号
中国证监会
38
海证期货
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中期协备字(2015)5号
中国期货业协会
39
海证期货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
0482017053181531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40
海证期货
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
1140805131531
上海期货交易所
41
海证期货
郑州商品交易所会员
会员号:0222
郑州商品交易所
42
海证期货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结算会员
会员号:0155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43
海证期货
大连商品交易所会员
DCE00087
大连商品交易所
44
海证期货
广州期货交易所会员
会员号:0023
广州期货交易所
45
海证风险
基差贸易、仓单服务试点业务资格
中期协备字(2021)29号
中国期货业协会
46
海证风险
场外衍生品试点业务资格
中期协备字(2023)6号
中国期货业协会
47
前海联合基金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资格
会员代码:PT0100011514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7. 公司主营业务介绍
上海证券主要从事的业务包括财富管理业务、证券交易投资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及其他业务。主要客户包括机构投资者、自然人投资者、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和发债公司等。
(1)财富管理业务介绍
上海证券的财富管理业务包括证券经纪业务、信用业务及期货经纪业务等,其中期货经纪业务由上海证券全资子公司海证期货开展。截至2026年3月31日,上海证券在全国拥有9家分公司和72家证券营业部,营业网点已覆盖上海、浙江、江苏、北京、广东、天津、辽宁等重点省市,形成以上海为中心,以长三角、京津翼、珠三角、长江中游、成渝经济圈为主体的经营网络。
(2)证券交易投资业务
上海证券证券交易投资业务主要包括固定收益类业务及权益投资类业务,覆盖债券、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
(3)资产管理业务

上海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包括券商资管及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其中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由上海证券全资子公司前海联合基金开展。
(4)投资银行业务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分为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及财务顾问业务,上海证券投资银行业务主要从事债券承销业务。
(5)其他业务
其他业务主要包括基金评价业务和风险管理业务等。
8. 公司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
(1) 截止评估基准日,母公司资产合计为8,136,105.26万元,负债合计为 6,161,867.7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974,237.54万元。公司近两年及基准日资产、负债、财务状况如下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03月31日
总资产
7,289,060.26
7,972,837.74
8,136,105.26
负债
5,432,996.32
6,025,796.78
6,161,867.72
所有者权益
1,856,063.94
1,947,040.96
1,974,237.54
项目
2024年度
2025年度
2026年1-3月
营业收入
242,629.01
295,482.79
34,758.07
营业利润
94,773.24
147,627.79
12,504.80
净利润
86,182.26
123,347.93
10,759.02
(2) 合并报表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
合并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03月31日
总资产
8,553,488.75
9,586,580.72
10,319,322.17
负债
6,672,960.70
7,606,074.09
8,307,245.10
所有者权益
1,880,528.06
1,980,506.64
2,012,077.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880,528.06
1,980,506.64
2,012,077.07

项目
2024年度
2025年度
2026年1-3月
营业收入
285,806.13
342,520.47
51,521.88
营业利润
106,290.23
159,800.99
18,492.60
净利润
95,346.13
132,349.49
15,132.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95,346.13
132,349.49
15,132.87
上述数据,摘自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专项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25311号)。
9. 公司主要监管指标
券商行业监管指标以及上海证券自身的各项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3月31日
预警标准
监管标准
净资本(亿元)
167.46
165.77
168.86
风险覆盖率
369.45%
335.99%
314.27%
≥120%
≥100%
资本杠杆率
29.77%
27.28%
27.22%
≥9.6%
≥8%
流动性覆盖率
250.17%
234.05%
422.39%
≥120%
≥100%
净稳定资金率
236.70%
222.84%
246.11%
≥120%
≥100%
净资本/净资产
90.22%
85.14%
85.53%
≥24%
≥20%
净资本/负债
44.71%
40.35%
40.18%
≥9.6%
≥8%
净资产/负债
49.55%
47.40%
46.98%
≥12%
≥10%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净资本
25.20%
34.65%
31.88%
≤80%
≤100%
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净资本
221.09%
208.94%
219.01%
≤400%
≤500%
融资(含融券)的金额/净资本
59.06%
81.34%
75.98%
≤320%
≤400%
注1:上述风险控制指标系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的相关数据计算所得,符合监管标准。
注2: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9月修订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证监会公告(2024)13号),新计算标准于2025年1月1日实施。根据该规定,上海证券对2024年12月 31日的净资本及各项风险控制指标进行重述。
10. 公司税种及税率
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增值税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3%、6%、9%、13%
城建税
应纳流转税额
5%、7%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2%

(四)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人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被评估单位在本资产评估报告提及的经济行为实施前双方无产权隶属关系,亦无其他关联关系,委托人1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项目委托人及股权收购方。
委托人2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持有被评估单位 50%股权,为其直接持股比例最大的股东。
(五)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根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为委托人,相关管理及监管单位,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其他任何第三方均不能由于得到本资产评估报告而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合法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根据《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百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文件《关于同意东方证券与上海证券合并重组的决议》(百联集团董事会(2026)10号)、《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本次评估目的是反映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为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对象与拟实施的经济行为一致。
(二)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为被评估单位全部资产及全部负债。被评估单位申报的母公司单体全部资产合计账面价值81,361,052,620.12元,母公司单体负债合计账面价值 61,618,677,232.05元,母公司单体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19,742,375,388.07元,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20,120,770,693.86元。委托评估范围与拟实施的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评估范围一致。

评估基准日: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序号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1
货币资金
18,189,212,558.54
2
结算备付金
3,567,533,951.15
3
融出资金
12,813,602,245.29
4
衍生金融资产
14,162,565.00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21,230,000.00
6
存出保证金
292,800,992.32
7
应收款项
879,669,030.20
8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325,381,995.51
9
其他债权投资
18,761,451,192.69
1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409,183,128.12
11
长期股权投资
2,053,498,709.01
12
投资性房地产
40,683,550.25
13
固定资产
184,005,029.94
14
在建工程
23,467,601.41
15
使用权资产
136,843,353.78
16
无形资产
62,064,670.74
17
递延所得税资产
40,916,206.35
18
其他资产
145,345,839.82
19
一、资产总计
81,361,052,620.12
20
应付短期融资款
4,115,558,773.05
21
拆入资金
4,002,628,055.57
22
合同负债
3,766,644.29
23
衍生金融负债
2,570,361.00
2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3,095,975,098.30
25
应付职工薪酬
508,787,056.02
26
应交税费
45,591,750.75
27
代理买卖证券款
19,490,915,345.32
28
应付款项
1,103,197,999.34
29
应付债券
19,096,085,199.08
30
租赁负债
142,950,824.43
31
预计负债
1,796,361.59
32
其他负债
8,853,763.31
33
二、负债总计
61,618,677,232.05
34
三、净资产
19,742,375,388.07
本资产评估报告的账面资产类型与账面金额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计报告,报告文号为: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25311号。
(三)委估资产的主要情况
本次评估范围中委估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融出资金、衍生金融资

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存出保证金、应收款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资产等,具体情况如下:
1. 货币资金
依据被评估单位申报材料,截至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申报的货币资金主要包含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账面库存现金系存放在公司财务部门的现金,银行存款主要系人民币及外币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系银行预付费平台及证券公司等第三方支付与存管平台的资金。
2. 结算备付金
依据被评估单位申报材料,截至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结算备付金为上海证券或上海证券代理客户进行证券或期货交易而存入相关清算代理机构以满足资金清算交收所需的款项。
3. 融出资金
依据被评估单位申报材料,截至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申报的融出资金为上海证券融资融券业务向客户出借的资金。
4. 衍生金融资产
依据被评估单位申报材料,截至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申报的衍生金融资产主要为期权等金融衍生品。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 存出保证金
依据被评估单位申报材料,截至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申报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主要系债券质押式回购融资资产。
依据被评估单位申报材料,截至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申报的存出保证金为按规定缴存的交易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款项。
7. 应收款项
依据被评估单位申报材料,截至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申报的应收款项主要系被评估单位经营应收的证券清算款、债券投资款、手续费及佣金、结算担保金等。

8. 交易性金融资产
依据被评估单位申报材料,截至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申报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系股票和股权、债券、基金与其他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一股票和股权
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和股权投资包括流通股股票、新三板股票和参股股权投资。
(2)交易性金融资产一债券
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申报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一债券投资,主要为被评估单位于评估基准日持有的交易所债券以及银行间债券等。
(3)交易性金融资产一基金
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申报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一基金投资,主要为持有的货币基金等基金产品。
(4)交易性金融资产一其他
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申报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一其他投资,主要为集合理财产品、券商资管计划等。
9. 其他债权投资
依据被评估单位申报材料,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申报的其他债权投资主要包含投资的银行间中期票据、企业债券、国债等。
1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依据被评估单位申报材料,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申报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涵盖沪港通标的、上交所及深交所A股上市公司股票、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以及基础设施REITs等权益类资产。
11. 长期股权投资
依据被评估单位申报材料,下属各级次长期股权投资共3项,清单如下: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公司类型
注册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1
海证期货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中国上海
15亿元
100%
1-1
上海海证风险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中国上海
5亿元
100%
2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
中国新疆乌
4亿元
100%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公司类型
注册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理有限公司
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鲁木齐
注1:上海证券已将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0.00万元增加至40,000.00万元,后续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
注2:上海证券作为管理人代表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持有上海百联金山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及上海百联川沙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100%股权,为两家项目公司名义股东,上海证券不参与经营管理决策,故上述两家公司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12. 投资性房地产
依据被评估单位申报材料,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申报的投资性房地产共计 7项,明细清单如下:
序号
权证编号
房屋名称
建成时间
建筑面积(M2)
1
沪房地静字(2010)第001306号
上海襄阳北路27号1层南部
1997年
664.99
2
沪房地静字(2010)第001305号
上海襄阳北路27号2层南部
1997年
873.99
3
沪房地静字(2010)第001308号
上海襄阳北路27号3层南部
1997年
873.99
4
沪房地静字(2010)第001307号
上海襄阳北路27号4层南部
1997年
873.99
5
沪房地市字(1997)第000689号
众城大厦-东方路818号一层上投
1994年
1,150.53
6
无产权证
常熟路113弄6号3-4楼
1994年
522.00
7
沪房地虹字(2005)009632号
房屋(营业用房)广灵四路100--108号
1998年
1,412.46
13. 房屋建筑物类
依据被评估单位申报材料,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类共计62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权证编号
房屋名称
建成时间
建筑面积(M2)
1
沪房地闸字(2003)第023317号
西藏北路225弄2号1808室
1991年
47.52
2
沪房地闸字(2003)第023364号
西藏北路225弄2号1807室
1991年
63.62
3
沪房地崇字(2005)第000090号
崇明营业用房-崇明城桥镇东门路177号
1991年
4,777.74
4
沪房地浦字(2003)第049579号
商城路373号
1974年
2,911.00
5
沪房虹字第10814号
临平北路19号(证载地址为临平北路3号)
1996年
5,617.00
6
沪房浦新字第05270号
东昌路东园一村138号101、102、201、202室
1987年
252.00
7
沪房地徐宇(2005)第009292号
房屋(高安路107号)
1998年
1,749.86
8
沪房地奉字(2016)第003762号
上海市奉贤区南奉公路9777弄14号1-2层
2012年
159.35
9
沪房地奉字(2016)第003763号
上海市奉贤区南奉公路9777弄19号1层
2012年
45.31
10
沪房地奉字(2016)第003766号
上海市奉贤区南奉公路9777弄10号1-2层
2012年
215.36
11
沪房地奉字(2016)第003767号
上海市奉贤区南奉公路9777弄17号1层
2012年
32.07
12
沪房地奉字(2016)第003768号
上海市奉贤区南奉公路9777弄8号1层
2012年
43.20

序号
权证编号
房屋名称
建成时间
建筑面积(M2)
13
沪房地奉字(2016)第003769号
上海市奉贤区南奉公路9777弄9号1层
2012年
45.31
14
沪房地奉字(2016)第003770号
上海市奉贤区南奉公路9777弄15号1层
2012年
27.31
15
沪房地奉字(2016)第003771号
上海市奉贤区南奉公路9777弄13号1层
2012年
28.33
16
沪房地奉字(2016)第003772号
上海市奉贤区南奉公路9777弄11号1层
2012年
30.67
17
沪房地奉字(2016)第003773号
上海市奉贤区南奉公路9777弄16号1-2层
2012年
215.18
18
沪房地奉字(2016)第003774号
上海市奉贤区南奉公路9777弄12号1-2层
2012年
159.35
19
沪房地奉字(2016)第003775号
上海市奉贤区南奉公路9777弄18号208
2012年
67.75
20
沪房地奉字(2016)第003764号
上海市奉贤区江海路388弄8号209
2012年
140.27
21
沪房地奉字(2016)第003765号
上海市奉贤区江海路388弄8号208
2012年
91.05
22
沪房地松字(2010)第036890号
上海松江乐都路251号5A、B座
2010年
237.04
23
沪房地松字(2010)第036837号
上海松江乐都路251号5C座
2010年
98.03
24
沪房地松字(2010)第036836号
上海松江乐都路251号5D、E座
2010年
261.33
25
沪房地松字(2010)第036835号
上海松江乐都路251号5F座
2010年
228.88
26
沪房地松字(2010)第036851号
上海松江乐都路251号5G座
2010年
69.34
27
沪房地松字(2010)第036891号
上海松江乐都路251号5H座
2010年
82.69
28
沪房地松字(2010)第036889号
上海松江乐都路251号5J、K座
2010年
258.76
29
沪房地松字(2010)第036819号
上海松江乐都路251号5L座
2010年
148.59
30
沪房地松字(2010)第036888号
上海松江乐都路251号6A、B座
2010年
237.04
31
沪房地松字(2010)第036887号
上海松江乐都路251号6C座
2010年
98.03
32
沪房地松字(2010)第036886号
上海松江乐都路251号6D、E座
2010年
261.33
33
沪房地松字(2010)第036817号
上海松江乐都路251号6F座
2010年
228.88
34
沪房地松字(2010)第036885号
上海松江乐都路251号6G座
2010年
69.34
35
沪房地松字(2010)第036821号
上海松江乐都路251号6H座
2010年
82.69
36
沪房地松字(2010)第036820号
上海松江乐都路251号6J、K座
2010年
258.76
37
沪房地松字(2010)第036818号
上海松江乐都路251号6L座
2010年
148.59
38
沪房地崇字(2005)第000025号
房屋(堡镇中路378号)
1993年
1,635.67
39
沪房地黄字(2005)第004631号
西藏南路889号1-2层
1998年
1,969.12
40
沪房地闵字(2006)第007232号
虹梅路3309号
1997年
1,706.15
41
沪房地普字(2001)第025487号
营业用房屋(延长西路80号)
1985年
1,538.62
42
沪房地嘉字(2004)第011024号
嘉定房屋(嘉定区清河路156号)
2000年
843.39
43
温房权证鹿城区字第501954号
浙江分公司谢池商城D座二层
1996年
904.81
44
温房权证鹿城区字第501446号
人民东路谢池商城C座101号
1996年
16.99

序号
权证编号
房屋名称
建成时间
建筑面积(M2)
45
温房权证鹿城区字第501953号
人民东路谢池商城C座106
1996年
16.74
46
温房权证鹿城区字第501955号
人民东路谢池商城C座105号
1996年
16.59
47
温房权证鹿城区字第501956号
人民东路谢池商城C座二层
1996年
1,351.99
48
温房权证鹿城区字第501950号
人民东路谢池商城C座103号
1996年
16.69
49
温房权证鹿城区字第501951号
人民东路谢池商城C座104号
1996年
16.63
50
温房权证鹿城区字第501952号
人民东路谢池商城C座102
1996年
16.81
51
温房权证鹿城区字第501949号
人民东路谢池商城C座一层
1996年
582.86
52
X京房权证海字第075460号
房屋(非营业用房)翠微中里16号楼9层916、918
2003年
97.40
53
X京房权证海字第499764号
房屋(翠微中里15楼913)
2003年
51.42
54
X京房权证海字第500580号
房屋(翠微中里15楼1217)
2003年
55.32
55
X京房权证海字第500584号
房屋(翠微中里15楼911)
2003年
57.02
56
京(2023)海不动产权第0060470号
房屋(营业用房)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翠微中里14号楼一、二层西北部
2003年
2,291.29
57
X京房权证海字第500583号
房屋(翠微中里15楼1215)
2003年
55.32
58
X京房权证海字第500582号
房屋(翠微中里15楼1106)
2003年
55.32
59
X京房权证海字第500581号
房屋(翠微中里15楼1104)
2003年
55.32
60
房权证111字第010828号
泰正花园明扬苑14-B
2003年
145.61
61
房权证111字第010830号
泰正花园明扬苑13-B
2003年
145.61
62
房权证111字第010829号
泰正花园明扬苑15-B
2003年
145.61
对于本次涉及到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房产瑕疵事项,请详见“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4. 设备
依据被评估单位申报材料,公司账面设备类资产按用途分为运输设备、电子及其他设备,截至评估基准日,账面具体情况如下:
运输设备共计25辆车辆,主要包含奥迪牌轿车、别克商务车、大众轿车等,购置于2009-2024年,目前运输设备处于正常使用中。
电子及其他设备主要包含核心交换机、网络负载均衡器、EMC存储、HP服务器、虚拟化系统存储NetApp FAS8060以及笔记本电脑等设备,购置于1994-2026年,目前设备均处于正常使用中。
15. 在建工程
依据被评估单位申报材料,截至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申报的在建工程主要系租赁房产的装修工程,主要包含公司总部新办公大楼装修工程项目、上海证券崇明区东门路证券营业部新址装修工程、2025苏州吴中枫津路证券营业部迁址装修工程等。

16. 使用权资产
依据被评估单位申报材料,账面使用权资产主要系租赁的办公场所等,目前均处于正常使用中。
17. 无形资产-其他
依据被评估单位申报材料,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账面无形资产主要系外购的系统等,包括ITLC系统(ITIL)、恒生HSIPCC呼叫中心系统软件、CIF系统一户通模块、自营固定收益业务软件等,基准日摊销状态正常。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依据被评估单位申报材料,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账面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系坏账准备、减值准备、租赁负债、应付未付工资、公允价值变动等原因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9. 其他资产
依据被评估单位申报材料,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账面其他资产主要包含软件工程款、长期待摊费用等款项。
(四)被评估单位申报的其他无形资产
依据被评估单位申报材料,本次其他无形资产主要为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作品著作权、域名等。
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账外无形资产涉及注册商标23项、专利1项、软件著作权28项、作品著作权1项以及域名12项,上述资产权利人均为被评估单位,本次将纳入评估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1. 商标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明细如下:
序号
商标图案
商标名称
国际分类
商标状态
申请/注册号
申请日期
有效期
1
图形
42类设计研究
已注册
55079255
2021/04/09
2031/12/27
2
图形
9类科学仪器
已注册
55064061
2021/04/09
2032/1/27

序号
商标图案
商标名称
国际分类
商标状态
申请/注册号
申请日期
有效期
3
图形
图形
36类金融物管
已注册
55067789
2021/04/09
2032/3/13
4
指易通
指易通
42类设计研究
已注册
16876697
2015/05/05
2027/6/27
5
速易融
速易融
35类广告销售
已注册
16877587
2015/05/05
2026/7/13
6
图形
图形
35类广告销售
已注册
16877580
2015/05/05
2027/6/20
7
图形
图形
42类设计研究
已注册
16876972
2015/05/05
2026/6/27
8
指e通
指e通
36类金融物管
已注册
16876070
2015/05/05
2027/8/13
9
速易融
速易融
42类设计研究
已注册
16876851
2015/05/05
2026/7/6
10
速e融
速e融
35类广告销售
已注册
16877388
2015/05/05
2026/8/27
11
速易融
速易融
36类金融物管
已注册
16876195
2015/05/05
2026/7/6
12
图形
图形
36类金融物管
已注册
16876267
2015/05/05
2026/6/27
13
指e通
指e通
42类设计研究
已注册
16876614
2015/05/05
2026/6/27
14
e
图形
42类设计研究
已注册
16877156
2015/05/05
2026/10/27

序号
商标图案
商标名称
国际分类
商标状态
申请/注册号
申请日期
有效期
15
指易通
指易通
36类金融物管
已注册
16876118
2015/05/05
2026/6/27
16
指易通
指易通
35类广告销售
已注册
16877354
2015/05/05
2026/8/13
17
闪电通
闪电通
36类金融物管
已注册
16875960
2015/05/05
2026/6/27
18
e
图形
36类金融物管
撤三程序中·撤三流程中
16876388
2015-05-05
2026/7/6
19
指e通
指e通
35类广告销售
已注册
16851391
2015/04/30
2027/5/6
20
闪电通
闪电通
35类广告销售
已注册
16851124
2015/04/30
2026/9/20
21
聚赢理财
聚赢理财
42类设计研究
已注册
12259635
2013/03/13
2027/3/6
22
聚赢理财
聚赢理财
36类金融物管
已注册·商标续展核准
12259535
2013/03/13
2035/3/13
23
聚赢理财
聚赢理财
9类科学仪器
已注册·商标续展核准
12259398
2013/03/13
2034/8/27
注:经与企业复核,序号7、12、13、15、16项商标正在续展过程中,序号5、9、10、11、14、17、18、20项商标到期不再续展。
2. 专利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一专利明细如下:
序号
发明名称
专利类型
法律状态
申请号
申请日
1
基于多模态和自适应RAG的研报智能分析方法、系统及设备
发明专利
实质审查
CN202511654651.7
2025/11/12
注:该专利已于2026年6月16日获得授权公告。
3. 软件著作权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明细如下:

序号
软件全称
证书号
版本号
登记号
登记日期
权利取得方式
权利人
1
基于主题域模型的证券数据仓库系统
软著登字第17039077号
V1.0
2025SR2382879
2025/12/09
原始取得
上海证券
2
上海证券AI智能体融创平台“尚臻灵思”
软著登字第16821056号
V1.0
2025SR2164858
2025/11/06
原始取得
上海证券
3
上海证券数据资产门户系统
软著登字第16486658号
V1.0
2025SR1830460
2025/09/22
原始取得
上海证券
4
基于机器学习的证券客户适当性动态评分模型
软著登字第16299375号
V1.0
2025SR1643177
2025/08/28
原始取得
上海证券
5
上海证券"尚臻言溪"大模型软件
软著登字第16100484号
V1.0
2025SR1444286
2025/08/04
原始取得
上海证券
6
上海证券基于ChatBI的智能问数平台
软著登字第16093647号
V1.0
2025SR1437449
2025/08/04
原始取得
上海证券
7
上海证券基于大模型的合同审核助手
软著登字第15953284号
V1.0
2025SR1297086
2025/07/18
原始取得
上海证券
8
上海证券会议纪要智能助手
软著登字第15938469号
V1.0
2025SR1282271
2025/07/17
原始取得
上海证券
9
上海证券制度智能问答助手
软著登字第15938461号
V1.0
2025SR1282263
2025/07/17
原始取得
上海证券
10
资讯中台范式模型软件
软著登字第14835621号
V1.0
2025SR0179423
2025/01/26
原始取得
上海证券
11
上海证券基金智能评分系统
软著登字第14632096号
V1.0
2024SR2228223
2024/12/30
原始取得
上海证券
12
机构综合服务平台
软著登字第14372178号
V1.0
2024SR1968305
2024/12/03
原始取得
上海证券
13
上海证券资管综合服务平台
软著登字第14173591号
V1.0
2024SR1769718
2024/11/13
原始取得
上海证券
14
上海证券指e通证券基金投资平台
软著登字第13794076号
V1.01.005
2024SR1390203
2024/09/19
原始取得
上海证券
15
统一行情中心系统
软著登字第13775121号
V1.0
2024SR1371248
2024/09/13
原始取得
上海证券
16
上海证券新一代投资管理系统
软著登字第13071123号
V1.0
2024SR0667250
2024/05/16
原始取得
上海证券
17
上海证券运营管理数字化平台
软著登字第13067693号
V1.0
2024SR0663820
2024/05/16
原始取得
上海证券
18
上海证券新一代客户数据平台CDP
软著登字第12596572号
V1.0
2024SR0192699
2024/01/30
原始取得
上海证券
19
上海证券股票开户软件
软著登字第E0087420号
V1.0
2021SRE024506
2021/09/18
原始取得
上海证券
20
上海证券指e通证券基金投资苹果版平台
软著登字第7399382号
V6.0
2021SR0676755
2021/05/12
原始取得
上海证券
21
上海证券指e通证券基金投资安卓版平台
软著登字第7399381号
V6.0
2021SR0676755
2021/05/12
原始取得
上海证券
22
上海证券"尚臻妙笔"智能写作平台
软著登字第17565852号
V1.0
2026SR0351571
2026/2/28
原始取得
上海证券
23
上海证券产品中心私募全景视图系统
软著登字第16940124号
V1.0
2025SR2283926
2025/11/26
原始取得
上海证券
24
上海证券非经纪业务客户管理系统
软著登字第16940024号
V1.0
2025SR2283826
2025/11/26
原始取得
上海证券
25
上海证券基金评价高级筛选系统
软著登字第17324307号
V1.0
2026SR0110026
2026/1/19
原始取得
上海证券
26
上海证券聚赢投顾估值红绿灯系统
软著登字第16939994号
V1.0
2025SR2283796
2025/11/26
原始取得
上海证券
27
上海证券智能问卷助手平台
软著登字第17568335号
V1.0
2026SR0354054
2026/2/28
原始取得
上海证券
28
上海证券智能研报分析平台
软著登字第17688219号
V1.0
2026SR0473938
2026/3/23
原始取得
上海证券
4. 作品著作权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作品著作权明细如下:

序号
作品名称
作品类别
首次发布日期
完成日期
登记号
1
小海牛
美术
2022/11/06
2022/11/05
国作登字-2023-F-00067566
5. 域名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域名明细如下:
序号
域名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注册日期
域名到期日
1
shzq.com
沪ICP备08106161号-2
2004/3/24
2034/3/24
2
shsc.com.cn
沪ICP备08106161号-4
2004/12/3
2034/12/3
3
shsc.sh.cn
沪ICP备08106161号-4
2005/12/19
2034/12/19
4
上海证券网.net
沪ICP备08106161号-5
2005/12/15
2034/12/15
5
上海证券网.net
沪ICP备08106161号-6
2005/12/15
2034/12/15
6
962518.net
沪ICP备08106161号-8
2003/7/4
2034/7/4
7
4008918918.com
沪ICP备08106161号-8
2011/2/22
2034/2/22
8
962518.cn
沪ICP备08106161号-8
2003/7/4
2034/7/4
9
962518.com.cn
沪ICP备08106161号-8
2003/7/4
2034/7/4
10
962518.com
沪ICP备08106161号-8
2003/7/4
2034/7/4
11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com
沪ICP备08106161号-7
2005/12/15
2034/12/15
12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net
沪ICP备08106161号-7
2005/12/15
2034/12/15
截至评估基准日,子公司海证期货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账外无形资产涉及注册商标9项、软件著作权4项、域名7项,本次将纳入评估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1. 商标
海证期货有限公司拥有的商标明细如下:
序号
商标图案
商标名称
国际分类
商标状态
申请/注册号
申请日期
到期日
1
Hicend
HICEND
36类金融物管
已注册
80559208
2024/08/26
2035/2/27
2
海量会
海量会
41类教育娱乐
已注册
79497457A
2024/06/28
2035/1/27
3
嗨森仔
嗨森仔
36类金融物管
已注册
79513768
2024-06-28
2034/12/13
4
驰与棉疆
驰与棉疆
41类教育娱乐
已注册
79500982
2024/6/28
2035/2/20
5
嗨森仔
嗨森仔
41类教育娱乐
已注册
79491460
2024/6/28
2034/12/13

序号
商标图案
商标名称
国际分类
商标状态
申请/注册号
申请日期
到期日
6
驰与棉疆
驰与棉疆
35类广告销售
已注册
79502327
2024/6/28
2035/2/20
7
驰与棉疆
驰与棉疆
36类金融物管
已注册
79498840
2024/6/28
2035/2/20
8
HicendGo
HICENDGO
36类金融物管
已注册
76445811
2024/1/17
2034/7/13
9
Hicend
HICEND
36类金融物管
已注册·商标续展核准
6790881
2008/6/19
2030/4/27
2. 软件著作权
海证期货有限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明细如下:
序号
软件全称
登记号
版本号
登记日期
权利取得方式
权利人
1
HicendGo智能交易终端软件
2022SR1470458
V1.0
2022/11/4
原始取得
海证期货
2
海证期货同花顺版软件
2022SR0355019
V1.0
2022/3/16
原始取得
海证期货
3
上海证券期货软件
2021SR0920117
V1.0
2021/6/21
原始取得
海证期货
4
海证期货手机交易软件
2019SR0650419
V5.2.3
2019/6/24
原始取得
海证期货
3. 域名
(1) 海证期货有限公司拥有的域名明细如下:
序号
域名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注册日期
域名到期日
1
dongsimu.com.cn
沪ICP备09005854号-5
2023/7/11
2033/7/11
2
hicendgo.com
沪ICP备09005854号-2
2022/2/28
2032/2/28
3
hicend.com.cn
沪ICP备09005854号-1
2008/6/2
2029/6/2
4
hicend.com
沪ICP备09005854号-1
2008/6/2
2029/6/2
5
hicend.net
沪ICP备09005854号-1
2008/6/2
2029/6/2
6
hicend.cn
沪ICP备09005854号-1
2008/6/2
2029/6/2
(2) 上海海证风险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的域名明细如下:
序号
域名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注册日期
域名到期日
1
hicendrm.com.cn
沪ICP备2026010471号-2
2021/6/1
2027/6/1
截至评估基准日,子公司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账外无形资产涉及注册商标3项、软件著作权1项、域名1项,本次将纳入评估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1. 商标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的商标明细如下:
序号
商标图案
商标名称
国际分类
商标状态
申请/注册号
申请日期
有效期
1
图形
9类科学仪器
已注册
25222700
2017/7/7
2028/10/13
2
图形
9类科学仪器
已注册
18827069
2016/1/8
2028/4/20
3
前海联合基金
前海联合基金QIANHAIALLIANCE ASSETMANAGEMENT
36类金融物管
已注册
18814691
2016/1/7
2027/12/20
2. 软件著作权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明细如下:
序号
软件全称
软件简称
版本号
登记号
登记日期
权利取得方式
1
前海联合基金APP软件
前海联合基金
V1.0
2019SR0996282
2019/09/26
原始取得
3. 域名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的域名明细如下:
序号
域名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注册日期
域名到期日
1
qhlhfund.com
新ICP备17000219号-1
2015/1/22
2027/1/22
(五)被评估单位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经核查,除已申报的专利、著作权、域名、商标以外,被评估单位无其他表外资产申报事项。
(六)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
本资产评估报告无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情况。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考虑到本次评估目的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而所执行的资产评估业务对市场条件和评估对象的使用等并无特别限制和要求,因此根据评估目的、市场条件、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确定本次评估对象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公平交易”是指在没有特定或特殊关系的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即假设在互无关系且独立行事的当事人之间的交易。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26年03月31日。
评估基准日是在综合考虑经济行为实施的需要、会计期末资料提供的便利,以及评估基准日前后利率和汇率的变化情况,由资产评估师与委托人协商后确定。
六、评估依据
本次资产评估遵循的评估依据情况具体如下:
(一)经济行为依据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文件《关于同意东方证券与上海证券合并重组的决议》(百联集团董事会(2026)10号);
-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法律法规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
- 《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发布,财政部令第97号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
-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2020年国务院令第732号修订);
- 《关于印发<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的通知》(国资办发[1992]36号);
-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号);
- 《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 [2006]274号);
-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证监会、财政部令第36号);
- 《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产权[2009]941号);
-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013]64号);
- 《上海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手册》(沪国资委评估[2018]353号);
- 《上海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沪国资委评估[2019]366号);
- 《上海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核准备案操作手册》(沪国资委评估[2020]100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第[2016]36号);
-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年第39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2024年12月2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82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四次修正);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次修订);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次修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
- 其他与评估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三)评估准则依据
- 《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中评协[2017]35号);
-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号);
-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不动产》(中评协[2017]38号);
-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
-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知识产权》(中评协[2023]14号);
-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3号);
- 《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 《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 《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9号);

- 《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0号);
- 《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1号);
- 《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3号)。
(四)资产权属依据
- 企业产权登记表/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证;
- 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土地使用权证》;
- 专利申请通知书;
- 著作权(版权)证书;
- 商标注册证书;
- 机动车行驶证;
- 重要资产购置合同或记账凭证;
- 固定资产台账、记账账册等;
- 对外投资权属证明文件;
- 其他资产权属证明资料。
(五)评估取价依据
- 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基准日汇率中间价;
- 《机电产品报价手册》中国机械工业出版社;
- 《中国汽车网》等网上汽车价格信息资料;
- 设备网上可予查询的价格信息资料;
- 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 同花顺资讯系统有关金融数据及资本市场信息资料;
- 资产评估师现场勘察记录及收集的其他相关估价信息资料。
(六)其他参考资料
- 被评估单位及其管理层提供的评估基准日会计报表、账册与凭证以及资产评估申报表;
- 《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年版);
-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

第12号);
- 国家宏观经济、行业、区域市场及企业统计分析资料;
-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技术统计资料;
- 其他相关参考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概述
依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方法》,确定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
依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企业价值》,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对企业价值评估采用收益法,强调的是企业的整体预期盈利能力。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评估数据直接选取于市场,评估结果说服力强的特点。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对企业价值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可能存在并非每项资产和负债都可以被充分识别并单独评估价值的情形。
(二)评估方法的选择
依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企业价值》,“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法、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对于适合采用不同评估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资产基础法的基本思路是按现行条件重建或重置被评估资产,潜在的投资者在决定投资某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购建该项资产的现行购建成本。本评估项目能满足资产基础法评估所需的条件,即被评估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或被假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具备可利用的历史经营资料。因此,本次适合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

收益法是通过估算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其适用前提是企业未来收益能够合理量化、预期现金流持续稳定且可预测。然而,被评估单位为证券公司,其经营成果与资本市场景气度呈现高度正相关性,业绩表现深受二级市场成交量、权益指数波动、利率中枢及收益率曲线形态等多重因素影响。鉴于证券行业具有显著的强周期特征,企业的业绩在牛熊市转换中往往呈现较高的波动性,未来现金流量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在此情形下,难以通过合理的专业判断对未来中长期收益进行可靠量化与预测,无法满足收益法对“未来收益可预测性”的基本前提。因此,本次评估不适合采用收益法。
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适用市场法的前提条件是存在一个发育成熟、公平活跃的公开市场,且市场数据比较充分,在公开市场上有可比的交易案例。目前与被评估单位同一行业,产品类型、业务结构、经营模式相类似的上市公司数量较多,可获得产品类型、业务结构、经营模式相类似的上市公司信息,故本次适合采用市场法评估。
综上分析,本次评估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
(三)资产基础法介绍
资产基础法具体是指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方法。
各类主要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方法如下:
1. 货币资金类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对人民币现金及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以核实后的金额为评估值;对外币现金及银行存款,按核实后外币账面金额乘以基准日人民币与外币汇率后确定评估值。
2. 结算备付金
结算备付金为上海证券或上海证券代理客户进行证券或期货交易而存入相关清算代理机构以满足资金清算交收所需的款项。评估人员对相关账簿记录及会计凭证进行了核查,对指定的金融机构出具的结算备付金对账单核对,并对结算备付金存款账户进行了函证,该资金存放安全性高、兑付无风险,无需计提信用减值,结算备付金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3. 融出资金
融出资金为上海证券融资融券业务向客户出借的资金。
本次评估人员以评估基准日融出资金账面本金及应收利息为基础,核实融资业务台账、客户信用账户数据、执行利率、预计风险损失等情况,核实结果账、表、单金额相符。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融出资金属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企业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信用损失准备。按照三阶段模型评估信用风险:对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未发生信用减值的融出资金合约,基于客户维持担保比例、担保物充足性、客户信用等级、市场环境等风险因素,计量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或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合约,计量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评估人员在对融出资金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在调查了解的情况,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计算评估风险损失。
本次对融出资金合约,因客户维持担保比例达标、担保物充足、业务风控体系完善,违约及实际损失发生概率极低;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预期信用损失计量要求、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特征及证券行业历史损失水平,确定该类合约评估风险损失率控制在 0.25%以内。
本次对于未来款项收回可能性较小,客户愿意还款的配合度也较低的部分款项,本次考虑按照 100%计提减值损失。
账面上的“减值准备”科目按零值计算。
4. 衍生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为期权等金融衍生品,本次以评估基准日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当日结算价为公允计价依据,结合实际持仓数量、合约乘数计算确定评估价值。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主要系债券质押式回购融资资产,本次已核实该投资期末余额和回单,按照核实后的账面价值进行评估。
6. 存出保证金

存出保证金为被评估单位按规定缴存的交易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款项。本次评估人员核查保证金缴存规定,获取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期末时点对账单,抽查大额进出流水,通过比对账面数据与机构对账单据,确保账实一致。本次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价值。
7.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系被评估单位经营应收的证券清算款、手续费及佣金、债券投资款以及结算担保金等款项。
在对应收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在扣除评估风险损失后,按预计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对关联方往来等有充分理由相信能全部收回的款项,评估风险损失率为 0%。对有确凿证据表明款项不能收回或账龄超长的,评估风险损失率为 100%。对很可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且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数额的,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在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等,参照财会上坏账准备的核算方法,估计出评估风险损失作为扣除额后得出应收款项的评估值。账面上的“坏账准备”科目按零值计算。
8.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包括股票和股权、债券、基金、其他投资。
(1)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和股权
1)流通股股票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和股权投资包括流通股股票、新三板股票和参股股权投资。
对于流通股,本次评估以每股价格乘以持股数量确定股票投资评估值。
流通股评估值=每股价格×持股数量
每股价格采用评估基准日的收盘价。
2)新三板股票
$ \textcircled{1} $已摘牌的新三板公司,如企业整体运行情况较差或者较长时间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预计未来基本无可回收价值,本次与账面值口径保持一致,评估为零。对尚处于正常经营的企业,本次采用可获取的最新一期报表的净资产结合持股比例确定评估值。
$ \textcircled{2} $做市转让的股票,对季度换手率较高,市场活跃度较高,同时具有市场公允价格的股票,本次考虑按照基准日收盘价进行评估,对于季度换手率较低,本次采取近

一年区间平均成交均价等方法确定评估值。
$ \textcircled{3} $集合竞价的股票,对企业整体经营情况很差的公司,经评估预计其未来基本无可回收价值的股票,本次与账面值口径保持一致,评估为零。其他公司依据其实际经营情况采用净资产分割法、市场法等方法进行评估。
3)参股股权投资
对于参股投资的非上市企业:若企业正常运营,由于被评估单位持股比例较低,在分析企业财务状况后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若企业处于异常经营状态、长时间无法取得联系,预计基本无可收回价值,对其评估为零。
(2)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
主要为被评估单位于评估基准日持有的交易所债券和银行间债券等。评估人员清查了原始凭证及记账凭证,核实了被评估单位于评估基准日二级证券交易市场账户对账单等,确认债券名称和持有数量等账表单相符。本次以债券评估基准日估值全价确定债券单价。
(3)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
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主要为被评估单位于评估基准日持有的货币基金等基金产品。评估人员清查了原始凭证及记账凭证,核实了被评估单位于评估基准日基金账户对账单,确认基金名称和持有数量账表单相符。
对具有公开可查询的单位基金份额净值的净值型的基金产品,评估人员以通过 iFind金融终端查询的基准日单位基金份额净值乘以持有数量确定评估值。
对不具有公开可查询的单位基金份额净值的净值型的基金产品,本次采用经与企业核实后基准日单位基金份额净值乘以持有数量确定评估值。
(4)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
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主要为集合理财产品、券商资管计划等。评估人员清查了原始凭证及记账凭证,核实了被评估单位于评估基准日投资账户对账单,确认名称和持有数量账表单相符。
对于市场化投资产品等,本次对于投资凭证等资料进行核实,按照期末净值结合持股数确认评估价值或者按照期末余额对账单以及期末估值表进行评估。
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主要为投资的银行间中期票据、企业债券、国债等。对于其他债权投资,本次评估以评估基准日中债日终全价估值乘以持有数量确定评估值。
1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涵盖沪港通标的、上交所及深交所A股上市公司股票、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以及基础设施REITs等权益类资产。对于上市A股、沪港通标的、基础设施REITs等存在公开活跃交易市场的产品,以评估基准日市场交易价格结合持股数量确定评估价值;对于新三板股票,本次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相关评估方式保持一致。
11. 长期股权投资
本次长期股权投资账面清单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公司类型
持股比例%
账面值(元)
1
海证期货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100%
1,526,861,000.00
1-1
上海海证风险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100%
500,000,000.00
2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100%
526,637,709.01
注1:上海证券已将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0.00万元增加至40,000.00万元,后续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注2:上海证券作为管理人代表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持有上海百联金山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及上海百联川沙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100%股权,为两家项目公司名义股东,上海证券不参与经营管理决策,故上述两家公司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对全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整体评估,首先评估获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然后乘以所持股权比例计算得出股东部分权益价值。本次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具体评估方法如下:
对下属海证期货有限公司,考虑期货行业周期波动特征,盈利易受外部市场与政策环境影响,未来收益预测涉及较多不确定假设,较难形成稳定可靠的收益预测结果,故本次评估未采用收益法。考虑资本市场存在与海证期货可比的同业上市公司,且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等核心数据信息公开可获取,故本次适合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综合考虑下,本次选取资产基础法、市场法对其进行评估,最终以资产基础法测算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对海证期货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海证风险管理有限公司,考虑其与母公司同样的期货行业属性,故不适合采用收益法评估,目前与海证风险类似产权交易案例较少,境内上市的同类公司也较少,故不适合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本次选取资产基础法对其评估。
对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对其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一近期交易价格法进行评估,考虑到其最近一期股权交割系2025年10月完成的,本次最终选

取其最近一期的股权收购价格,并结合期间损益和增减资变动确定其评估结论。
12. 不动产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不动产》,不动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他附着于土地上的定着物。不动产通常在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以及无形资产等科目中核算。
执行不动产评估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基本评估方法以及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等衍生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从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因此本次评估对象所涉及的不动产评估值均不含增值税。
市场法:遵循可比较的原则,选择可比的交易实例作为参照物,通过对参照物的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和不动产状况进行修正后得出评估对象不动产的市场价值。
其中:交易情况修正是将参照物实际交易情况下的价格修正为正常交易情况下的价值。交易日期修正是将参照物成交日期的价格修正为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不动产状况修正是将参照物状况下的价格修正为评估对象状况下的价值,可以分为区位状况修正、权益状况修正和实物状况修正。
收益法:通过将不动产未来收益期限内的租金净收益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现为现值确定评估对象不动产的市场价值。
其中:未来收益期限根据建筑物剩余经济寿命、对应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租金净收益以其客观公允的市场租金为基础,扣减需承担的相关费用、税金后确定的未来净收益,如有租约限制的,租约期内采用租约约定的租金,租约期外采用正常客观的租金。
成本法:采用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和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分开评估再加总价值的思路得到评估对象不动产的市场价值。
经分析,委估房地产所处交易市场活跃度高、流通性强,住宅、商业、办公类物业均存在大量近期、正常、市场化成交案例,满足市场法评估的要求。同时,委估房产周边虽然有对外出租的房产,但是租售比偏低,难以反映其真正的市场价值,故不适合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成本法反映的是评估基准日价格水平下的重置价格,无法体现房

地产最佳使用权状态和市场供求关系下的价值,故也不适宜采用成本法评估;同时,委估对象主要为已建成商业地产,未来没有重新开发的计划,故不适合采用假设开发法。综上所述,本次综合考虑主要选取市场法对其进行评估。
市场法指在一定市场条件下,选择条件类似或使用价值相同若干房地产交易实例,就交易情况、交易日期、房地产状况等条件与委估对象进行对照比较,并对交易实例房地产加以修正调整,从而确定委估对象价值的方法。
计算公式:
委估对象价值=可比实例交易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市场状况修正系数×房地产状况修正系数×委估对象面积
同时,本次对经复核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产已在评估结论中扣除土地出让金。
13. 设备类资产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机器设备》,执行机器设备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本次通过对所涉及的各类设备特点、用途以及资料收集情况分析,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通过对被评估单位所涉及的各类设备特点、用途以及资料收集情况分析,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成本法:根据现行时点条件下按照重建或者重置被评估对象设备的思路,即基于社会一般生产力水平的客观必要成本为基础,扣除相关贬值(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以此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资产评估方法。
重置成本一般为更新重置成本,包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资金成本、税费及合理的利润。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一功能性贬值
=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1)电子及其他设备
A. 重置成本的确定
机器设备重置成本由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前期工程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等组成,(或是购建所发生的必要的、合理的成本、利润和相关税费等确定)。

对价值量较小的电子及其他设备,无需安装(或安装由销售商负责)以及运输费用较低,直接参照现行不含税市场购置价格确定。
根据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113号《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故本次评估中对于符合上述条件设备的重置成本中均不含增值税。
重置全价计算公式:
设备重置全价(不含增值税)=设备购置价(不含增值税)+运杂费(不含增值税)+安装调试费(不含增值税)+前期工程及其他费用(不含增值税)+资金成本
对价值量较小的电子及其他设备,无需安装(或安装由销售商负责)以及运输费用较低,参照现行不含税市场购置价格确定。
$ \textcircled{1} $设备购置价的确定
对中小设备通过查询评估基准日的设备报价信息确定;对没有直接市场报价信息的设备,主要通过参考同类设备的现行市场购置价确定。
$ \textcircled{2} $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前期工程及其他费用的确定
经复核,本次不涉及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前期工程及其他费用。
$ \textcircled{3} $资金成本的确定
B. 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经复核,本次不涉及资金成本。
$ \triangle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 $ \times $调整系数K
其中:理论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 $ \div $(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 $ \times 100\% $调整系数 $ \mathrm{K}=\mathrm{K}_{1}\times \mathrm{K}_{2}\times \mathrm{K}_{3}\times \mathrm{K}_{4}\times \mathrm{K}_{5} $
各类调整系数主要系对设备的原始制造质量 $ K_{1} $ 、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故障频率 $ K_{2} $ 维护保养(包括大修理等)情况 $ K_{3} $ 、设备的利用率 $ K_{4} $ 、设备的环境状况 $ K_{5} $ 等进行勘

查了解后确定。
$ \triangle $一般简单设备综合成新率直接采用理论成新率或观测值确定。
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2)运输设备
A. 重置成本的确定
按评估基准日的车辆的市场价格,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及当地相关文件计入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确定其重置成本:
B.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资产评估常用参数手册》中关于“车辆经济使用年限参考表”推算确定的车辆尚可经济使用年限和尚可经济行驶里程数,并以年限计算结果作为车辆基础成新率,同时以车辆的实际行使里程数量化为车辆利用率修正系数,再结合其它各类影响因素对基础成新率进行修正后合理确定综合成新率。
C. 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同时本次沪牌额度按上海市单位非营业性客车额度历年投标拍卖结果公布的评估基准日当月上海市单位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成交均价评估。
13.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主要系对租赁房产的装修工程。收集工程项目相关批准文件,了解付款进度和账面值构成。核实前期费用及其它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并且按前期费用、工程造价之和以合理工期计算资金成本。经核实,账面在建工程工期较短,本次按照核实后的账面值进行评估。
14. 使用权资产
评估人员通过核查相关的合同、付款凭证,使用权资产的位置、数量、起始日和到期日以及摊销过程等,确认资产真实有效,账面计量准确,按照核实后的账面值评估。
15.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主要为电脑应用软件及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域名等。根据《资产评估

执业准则一无形资产》,确定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对所涉及的评估对象相关情况以及资料收集情况充分了解,并分析上述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后选择合理的评估方法。
收益法:在获取评估对象无形资产相关信息基础上,根据该无形资产或与其类似无形资产的历史实施情况及未来应用前景,结合该无形资产实施或者拟实施企业经营状况,估算其能带来的预期收益,采用与预期收益口径一致的折现率折现的方式得到评估对象无形资产市场价值。
成本法:根据形成无形资产的全部投入,考虑无形资产价值与成本的相关程度,通过计算其合理的成本、利润和相关税费后确定其重置成本,并考虑其贬值因素后得到评估对象无形资产市场价值。
市场法:在获知评估对象无形资产或者类似无形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基础上,收集具有比较基础的类似无形资产可比交易案例的市场交易价格、交易时间及交易条件等交易信息,并对交易信息进行必要的调整后得到评估对象无形资产市场价值。
(1) 专利:经评估人员与企业核实,被评估单位拥有的专利技术先进性一般,能够给其带来的收益有限,并未形成无形资产超额收益概念,较难采用超额收益或无形资产分成的方法对其未来利润贡献进行预测;且企业也未将此类专利对外销售,无市价案例参照,故本次对专利资产组的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
(2) 商标:商标仅是该企业产品区别于其他企业产品的一个标识,并未形成无形资产超额收益概念,注册商标较难采用超额收益或无形资产分成的方法对其未来利润贡献进行预测,故本次对商标的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
(3) 软件著作权:经与企业管理层了解,企业的软件主要服务于企业内部运营管理,属于辅助性支撑资产。该类资产不单独对外销售,亦不直接产生独立的现金流,本次评估不采纳收益法,且公开市场无同类型可比交易案例,无法获取可靠的参照价格,故本次对软件著作权资产组的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
(4) 域名:本次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5)账面外购软件
对于购入年限在半年以内(包含半年)的软件,经向软件供应商询价或网络查询得到的其现行不含税价格与软件原始购入价格相比变化不大,本次以账面原值确定评估

值。
对于购入年限大于半年、小于五年(含五年)的软件,因软件迭代更新速度较快,已无法向软件供应商询价或网络准确查询其现行不含税价格,故以原始购入价格为基础,采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调整并考虑一定的成新率后,确定评估值。
对于购入年限大于五年的软件,因软件迭代更新速度较快,已无法向软件供应商询价或网络准确查询其现行不含税价格,故采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调整后的原始购入价格(2011年之前由于相关指数未公布,故直接以原始入账价值确认),考虑一定的残值率确定评估值。
16.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核算内容为坏账准备、减值准备、租赁负债、应付未付工资、公允价值变动等原因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清查时,评估人员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是否相符,核对与委估明细表是否相符,查阅了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账务记录,以证实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核实后暂时性差异金额结合企业实际税率确定评估值。
17. 其他资产
其他资产系企业预付的软件相关项目工程款、长期待摊费用等,本次按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18. 负债
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以各项负债在评估目的经济行为实施后被评估单位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和负债金额确定评估值。
(四)市场法介绍
1. 概述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企业价值》,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中常用的两种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企业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资料,计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2. 计算公式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经营性资产价值=被评估单位相关指标×可比企业相应的价值比率×修正系数
本次根据所获取的可比企业经营和财务数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可收集到的可比企业数量情况,具体采用合并口径上市公司比较法。
被评估单位主营证券类金融业务,自有资产绝大部分为开展证券业务必备的经营性金融资产,非经营性资产整体体量微小,对企业价值影响较小,因此本次上市公司和被评估单位均未考虑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的调整。
3. 评估步骤
(1)确定可比参照企业
在适当的交易市场中,分析与被评估单位属于同一行业或是受相同经济因素影响的,从事相同或相类似业务、时间跨度接近的上市公司作为备选可比企业。在关注可比企业业务结构、经营模式、企业规模、企业所处经营阶段、成长性、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因素后,对备选可比企业进行适用性筛选,最终选择适当数量的与被评估单位可比的参照企业。
(2)对被评估单位和可比参照企业的差异进行必要的调整
利用从公开、合法渠道获得的可比企业经营业务和财务各项信息,与被评估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并做必要的差异调整。
(3)选择确定价值比率
价值比率通常包括盈利比率、资产比率、收入比率和其他特定比率,如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销率(P/S)或企业价值倍数(如EV/EBIT、EV/EBITDA等)。本次评估在比较分析各价值比率与被评估单位市场价值的相关性后,选取了市净率(P/B)价值比率。在选择过程中充分考虑了下述因素:选择的价值比率有利于合理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计算价值比率的数据口径及计算方式一致;应用价值比率时尽可能对可比企业和被评估单位间的差异进行合理调整。
被评估单位所属行业为证券行业,业绩表现深受二级市场成交量、权益指数波动、

利率中枢及收益率曲线形态等多重因素影响。鉴于证券行业具有强周期特征,企业在牛熊市转换中往往面临较高的业绩波动率,利润及收入类相关指标参数波动较大,故不适合采用利润类及收入类指标进行测算。考虑证券公司属于典型的资本密集型金融机构,其核心经营依托净资本开展,因此适合采用市净率(P/B)作为价值指标。
本次评估在比较分析各价值比率与被评估单位市场价值的相关性后,选取了市净率(P/B)价值比率。
(4)估算企业价值
在调整并计算可比企业的价值比率后,结合被评估单位相应的财务数据或指标,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本次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评估,在计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时,由于可比公司为上市公司而被评估单位为非上市公司,所以在计算股东全部权益时需要考虑非流通性折扣的影响。
(5)确定评估结论
在采用价值比例计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后,最终确定评估值。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我们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以及国家资产评估的相关原则和规定,实施了本项目的评估程序。整个评估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评估准备阶段
- 接受本项目委托后,即与委托人就本次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和评估对象范围等问题进行了解并协商一致,订立业务委托合同,并编制本项目的资产评估计划。
- 配合企业进行资产清查,指导并协助企业进行委估资产的申报工作,以及准备资产评估所需的各项文件和资料。
(二)现场评估阶段
根据本次项目整体时间安排,现场评估调查工作阶段是2026年4月下旬至6月中旬。经选择本次评估适用的评估方法后,主要进行了以下现场评估程序:
- 对企业申报的评估范围内资产和相关资料进行核查验证:
(1) 听取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有关人员介绍企业总体情况和纳入评估范围资产的历史及现状,了解企业相关内部制度、经营状况、资产使用状态等情况;

(2) 对企业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内容进行核实,与企业有关财务记录数据进行核对,对发现的问题协同企业做出调整或补充;
(3) 根据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内容,对实物类资产进行现场勘察和抽查盘点;
(4) 查阅收集纳入评估范围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查验,核实资产权属情况。统计瑕疵资产情况,请被评估单位核实并确认这些资产权属是否属于企业、是否存在产权纠纷;
(5) 对设备、房屋建筑物类资产,了解管理制度和实际执行情况,查阅并收集相关技术资料、合同文件等。对通用设备,主要通过市场调研和查询有关价格信息等资料;对房屋建筑物通过调研市场状况数据、房地产交易案例相关信息等;
(6) 对所涉及到的无形资产,了解其成本构成、历史及未来的收益情况,对应产品的市场状况等相关信息;查阅收集无形资产的法律文件、权属有效性文件或者其他证明资料;调研无形资产特征、资产组合情况、使用状况;无形资产实施的地域范围、领域范围、获利能力和收益模式;判断是否能够持续发挥作用并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了解无形资产的法定保护期限、收益期限以及保护措施;调研无形资产实施过程中所受到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其他限制等;
(7) 对评估范围内的负债,主要了解被评估单位实际应承担的债务情况。
- 对被评估单位的历史经营情况、经营现状以及所在行业的现实状况进行了解,判断企业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的发展趋势。具体如下:
(1) 了解被评估单位存续经营的相关法律情况,主要为有关章程、投资及出资协议、经营场所及经营能力等情况;
(2) 了解被评估单位执行的会计制度、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存货成本入账和存货发出核算方法等,执行的税率及纳税情况,近几年的债务、借款以及债务成本等情况;
(3) 了解被评估单位业务类型、经营模式、历史经营业绩,包括主要经营业务的收入占比、主要客户分布,以及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
(4) 获取近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产品收入和成本费用明细表等财务信息数据;
(5) 了解企业资产配置及实际利用情况,分析相关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情况,并与企业管理层取得一致意见;

(6) 通过对被评估单位管理层访谈方式,了解企业的核心经营优势和劣势;未来几年的经营计划以及经营策略,如市场需求、价格策略、销售计划、成本费用控制、资金筹措等,以及未来主要经营业务收入和成本构成及其变化趋势等;主要的市场竞争者情况;以及所面临的经营风险,如国家政策风险、市场(行业)竞争风险、产品(技术)风险、财务(债务)风险等;
(7) 了解与被评估单位属同一行业,或受相同经济因素影响的可比企业基本情况。
(三)评估结论汇总阶段
对现场评估调查阶段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必要地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根据选定的评估方法,选取正确的计算公式和合理的评估参数,形成初步估算成果;并在确认评估资产范围中没有发生重复评估和遗漏评估的情况下,汇总形成初步评估结论,并进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分析。
(四)编制提交报告阶段
在前述工作基础上,编制初步资产评估报告,与委托人就初步评估报告内容沟通交换意见,并在全面考虑相关意见沟通情况后,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经履行完毕评估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后向委托人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九、评估假设
(一)基本假设
本项目评估中,资产评估师遵循了以下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
1. 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资产评估师根据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价值评估。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2. 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在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下,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理智、非强制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3. 企业持续经营假设
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假设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的资产资源条件下,在可预见的未来经营期限内,其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合法地按其现状持续经营下去,其经营状况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 资产按现有用途使用假设
资产按现有用途使用假设是假设资产将按当前的使用用途持续使用。首先假定被评估范围内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假定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方式还将继续使用下去,没有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资产最佳利用条件。
(二)一般假设
- 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现行有关法律、宏观经济、金融以及产业政策等外部经济环境不会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亦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 本次评估没有考虑被评估单位及其资产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结论的影响。
- 假设被评估单位所在地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财税政策无重大变化,信贷政策、利率、汇率等金融政策基本稳定。
- 被评估单位现在及将来的经营业务合法合规,并且符合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的相关约定。
(三)市场法评估特别假设
- 假设可比企业相关财务数据真实可靠;
- 假设除特殊说明外,交易均为公开、平等、自愿的公允交易;
-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仅基于公开披露的可比上市公司相关信息选择对比维度及指标,不考虑其他非公开事项对被评估单位价值的影响;
- 未考虑特殊交易方式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在上述假设条件下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上述假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签名资产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十、评估结论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我们本着独立、公正和客观的原则执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在本报告所述之评估目的、评估假设与限制条件下,得到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评估结论。
(一)相关评估结果情况
1. 资产基础法评估值
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得出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如下:
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母公司单体所有者权益账面值1,974,237.54万元,评估值2,088,649.90万元,评估增值114,412.36万元,增值率 5.80%。其中:总资产账面值8,136,105.26万元,评估值8,250,517.62万元,评估增值114,412.36万元,增值率 1.41%。负债账面值6,161,867.72万元,评估值6,161,867.72万元,无增减值变动。
被评估单位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12,077.07万元,评估值为 2,088,649.90万元,评估增值76,572.83万元,增值率3.81%。
2. 市场法评估值
采用市场法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得出的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如下:
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母公司单体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1,974,237.54万元,评估值为2,511,984.00万元,评估增值537,746.46万元,增值率 27.24%。
被评估单位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12,077.07万元,评估值为 2,511,984.00万元,评估增值499,906.93万元,增值率24.85%。
(二)评估结果差异分析及最终评估结论
1. 不同方法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
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511,984.00万元,与资产基础法测算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2,088,649.90万元相差423,334.10万元,差异率为 16.85%。
不同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差异的原因主要是各种评估方法对资产价值考虑的角度

不同,资产基础法是从企业各项资产现时重建的角度进行估算;市场法是从现时市场可比价格角度进行测算,导致各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存在差异。
2. 评估结论的选取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企业价值》,对同一评估对象采用多种评估方法时,应当结合评估目的、不同评估方法使用数据的质量和数量,采用定性或者定量的方式形成评估结论。
鉴于上海证券所属行业为证券行业,其主要价值除固定资产、营运资金等有形资源之外,还应包含客户资源、业务网络、服务能力、管理优势、品牌优势等重要的无形资源的贡献。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仅对各单项有形资产和可确指的无形资产进行了价值评估,并不能完全体现各单项资产组合对整个公司的价值贡献,也不能完全衡量各单项资产间的互相匹配和有机组合因素可能产生出来的企业整体效应价值。市场法评估结果的价值内涵包括了企业不可辨认的所有无形资产价值,所以市场法评估结果高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结合本次评估目的,采用市场法评估能够更加客观、合理地反映评估对象的整体价值,故以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选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论。经评估,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2,511,984.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壹亿壹仟玖佰捌拾肆万元整。
评估结论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
(三)评估结论与账面价值比较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次采用市场法的评估结论,主要增减值分析如下:
评估结果汇总表(母公司单体口径)
评估基准日:2026年03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注)
增减值(注)
增值率(%)(注)
A
B
C=B-A
D=C/A*100%
货币资金
1,818,921.26
-
-
-
结算备付金
356,753.40
-
-
-
融出资金
1,281,360.22
-
-
-
衍生金融资产
1,416.26
-
-
-
存出保证金
29,280.10
-
-
-
应收款项
87,966.90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2,123.00
-
-
-
金融投资
-
-
-
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
2,032,538.20
-
-
-

其他债权投资
1,876,145.12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40,918.31
-
-
-
长期股权投资
205,349.87
-
-
-
投资性房地产
4,068.36
-
-
-
固定资产
18,400.50
-
-
-
在建工程
2,346.76
-
-
-
使用权资产
13,684.34
-
-
-
无形资产
6,206.47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4,091.62
-
-
-
其他资产
14,534.58
-
-
-
资产总计
8,136,105.26
-
-
-
负债总计
6,161,867.72
-
-
-
净资产
1,974,237.54
2,511,984.00
537,746.46
27.24
注:在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时,对于除净资产之外的其他科目未开展单项评估。
评估结果汇总表(合并口径)
评估基准日:2026年03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注)
增减值(注)
增值率(%) (注)
A
B
C=B-A
D=C/A*100%
货币资金
3,252,636.43
-
-
-
结算备付金
425,870.31
-
-
-
融出资金
1,281,360.22
-
-
-
衍生金融资产
2,678.82
-
-
-
存出保证金
645,238.32
-
-
-
应收款项
102,103.57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2,166.00
-
-
-
金融投资:
-
-
-
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
2,149,182.04
-
-
-
其他债权投资
1,876,145.12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41,058.31
-
-
-
投资性房地产
4,068.36
-
-
-
固定资产
19,491.20
-
-
-
在建工程
2,441.82
-
-
-
使用权资产
14,842.24
-
-
-
无形资产
7,999.53
-
-
-
商誉
26,371.78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4,674.71
-
-
-
其他资产
120,993.39
-
-
-
资产总计
10,319,322.17
-
-
-
负债总计
8,307,245.10
-
-
-
净资产
2,012,077.07
-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0.00
-
-
-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2,012,077.07
2,511,984.00
499,906.93
24.85
注:在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时,对于除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之外的其他科目未开展单项评估。
本次评估采取市场法的评估结论,增值的原因如下:
该公司拥有企业账面值上未反映的客户资源、业务网络、服务能力、管理优势、品

牌优势等重要的无形资源价值,因此采用市场法评估存在一定增值。
(四)关于评估结论的其他考虑因素
鉴于被评估单位本身为非上市公司,本次评估对象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基础法评估过程中未考虑控制权和流动性的影响,市场法评估过程中未考虑控股权的影响、考虑了流动性的影响,最终评估结论未考虑控制权的影响、考虑了流动性的影响。
(五)评估结论有效期
依据现行评估准则规定,本评估报告揭示的评估结论在本报告载明的评估假设没有重大变化的基础上,且通常只有当经济行为实施日与评估基准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本评估报告结论,即评估结论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2026年03月31日至2027年03月30日。
超过上述评估结论有效期时不得使用本评估报告结论实施经济行为。
(六)有关评估结论的其他说明
评估基准日以后的评估结论有效期内,如果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委托人可以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 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进行相应调整;
- 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人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 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人在实施经济行为时应给予充分考虑。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评估报告使用人在使用本评估报告时,应关注以下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在依据本报告自行决策、实施经济行为时给予充分考虑:
(一)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1、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自有房产权属瑕疵:
(1)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账面位于临平北路3号(证载地址,实际地址已变更为临平北路19号)的房产,账面值6,227,473.67元,建筑面积为5,617.00平方米,权证编号为“沪房虹字第10814号”。账面位于延长西路80号的房产,账面值1,821,147.84元,建筑面积为1,538.62平方米,权证编号为“沪房地普字(2001)第025487号”。

上述房产系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设立时以承继上海财政证券公司资产的方式取得,房产证载权利人均为上海财政证券公司,截至本次报告出具日,尚未进行权利人变更。本次评估未考虑相关权属瑕疵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影响。同时,该两处房产所处土地为划拨土地使用权。本次在对上述房地产价值进行评估时候已考虑扣除土地出让金,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2)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账面存在位于北京海淀区翠微中里14号楼一、二层西北部的房产,账面值6,006,406.52元,建筑面积为2,291.29平方米,权证编号为“京 (2023)海不动产权第0060470号”,根据该房产不动产权证记载,其对应的土地未申请土地登记,未缴纳土地出让金。本次在对上述房地产价值进行评估时候已考虑扣除土地出让金。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除了上述事项,本次评估资产权属资料基本完整,资产评估师未发现被评估单位存在其他明显的主要产权瑕疵事项,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亦明确说明不存在主要产权瑕疵事项。
(二)委托人未提供的其他关键资料说明:
无该事项。
(三)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被评估单位主要诉讼、仲裁事项如下:
原告/被告
案由/原告诉讼请求
案件审理进展
原告:上海证券;被告:上海嘉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启实业”)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原告主要诉讼请求:(1)解除原、被告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关系;(2)被告腾退房屋并按现状返还房屋;(3)被告支付原告拖欠房屋租金、房屋占用费、违约金、诉讼费等。
2026年1月2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沪0115民初10736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确认原告与被告建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于2025年11月12日解除;(2)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租金5,707,119.58元、逾期违约金、房屋占用费、解约违约金,并搬离租赁房屋;(3)原告没收租赁保证金454,938.74元。
2026年2月10日,因不服上述判决,嘉启实业就该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案仍在审理过程中。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除上述事项以外,资产评估师未获悉企业截至评估基准日存在其他的重大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事项。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亦明确说明不存在其他重大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事项。
(四)重要的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情况:

1. 利用专业报告:
执行本次评估业务过程中,我们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了以下专业报告,并审慎参考利用了专业报告的相关内容:
(1)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25311号;
本资产评估报告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账面资产类型与账面金额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计报告,报告文号为: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25311号。该审计报告的意见为:“我们审计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及2026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2025年度及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3个月期间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 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及2026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 2025年度及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3个月期间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25249号;
本资产评估报告海证期货有限公司的账面资产类型与账面金额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计报告,报告文号为: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25249号。该审计报告的意见为:“我们审计了海证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证期货”)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及2026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2025年度及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3个月期间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海证期货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及2026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2025年度及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3个月期间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25261号;
本资产评估报告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账面资产类型与账面金额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计报告,报告文号为: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25261号。该审计报告的意见为:“我们审计了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联合基金”)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及2026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及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3个月期间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前海联合基金2025年12月31日及2026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及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3个月期间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了分析和判断,但对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
根据现行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利用相关专业报告仅承担引用不当的相关责任。
(五)重大期后事项:
评估基准日至本资产评估报告出具日之间,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已明确告知不存在重大期后事项。我们也确认评估基准日至本资产评估报告出具日之间,评估参数和评估假设并无重大变化,被评估单位股权价值并未发生重大变化。
(六)评估程序受限的有关情况、评估机构采取的弥补措施及对评估结论影响的说明:
无该事项。
(七)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
被评估单位主要租赁事项如下: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房屋坐落地址
租赁面积(m2)
租赁期限
1
上海证券
百联集团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路366号(部位:
13,142.46
2022年3月1日至2028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房屋坐落地址
租赁面积(m²)
租赁期限
1-13楼)
年2月29日
2
上海证券
百联集团
黄浦区人民路366号SOHOE座裙房101、102室部位
820.16
2024年10月1日至2028年2月29日
3
上海证券
上海鼎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黄浦区中山东二路88号外滩SOHOC幢2901室、2902室、2903室、2905室
1,492.15
2021年10月18日至2027年10月17日
4
上海证券
上海百联商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静安区光复路1号、21号5幢2楼223室
263.00
2026年2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
静安区光复路1号、21号5幢2楼221、222室
548.00
5
上海证券
希润(深圳)地产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桂湾四路197号前海华润金融中心T1栋第29层第2901-B、2901-D
1,166.91
2025年10月1日至2030年9月30日
6
上海证券
陈惠珠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年家浜路388号1幢办公楼
503.37
2021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7
上海证券重庆分公司
重庆成大置业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北区桂花街支路10号成大·锦嘉国际大厦办公楼12层1、2、8号
941.35
2022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
8
上海证券南昌民德路证券营业部(现“上海证券江西分公司”)
江西省文物交流中心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民德路349号3-4楼
660.00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9
上海证券深圳分公司
希润(深圳)地产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桂湾四路197号前海华润金融中心T1栋第29层第2901-C
500.00
2025年10月1日至2030年9月30日
10
上海证券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9号金隅大厦A座12层1201-1204、1221-1224房间
988.00
2025年7月11日至2026年7月10日(已续签至2027年7月10日)
11
上海证券虹口区新市路证券营业部
昊儒俊、潘吉、奚梦捷
上海市虹口区新市路228号103室、203室
657.47
2023年12月15日至2029年12月14日
12
上海证券宝山友谊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宝山国际汽车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506号105、106、107、306、312、313室
851.14
2023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
13
上海证券长宁区定西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申昂水木文化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1122号12幢北半幢305-310室
528.95
2017年1月1日至2029年6月30日
14
上海证券妙境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正川实业有限公司
川沙镇妙境路815号(804-845号)
600.00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5
上海证券青浦证券营业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
上海市青浦区城中东路566号
890.00
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16
上海证券黄浦区延安东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兴泰东海大厦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618号二期13层A1、B、F1单元
514.33
2022年1月1日-2026年3月31日(已续租至2031年3月31日)
17
上海证券台州东环大道证券营业部
罗丽萍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东环大道222、224号一层
100.12
2025年7月20日-2026年7月19日(已续租至2027年7月19日)
李再兴、章颖芳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东环大道君悦大厦商铺4001-4004号、4049号、4076号、4077号、4104-4106号
439.19
2025年7月20日-2026年7月19日(已续租至2027年7月19日)
18
上海证券温州乐清伯乐东路证券营业部
叶杰杰
乐清市城南街道伯乐东路6号202室
1,205.46
2021年9月6日至2031年10月5日
19
上海证券嘉兴中山西路证券营业部
嘉兴经房置业有限公司
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山西路299号兴业大厦西侧11层
728.38
2021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
20
上海证券瑞安罗阳大道证券营业部
叶友谊
瑞安市安阳街道罗阳大道1102-1112双号一层、1096-1102双号二层,京都花园第三幢1单元202室
912.23
2025年2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1
上海证券乐清
乐清市鑫业房地产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一品花园
535.94
2019年9月16日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房屋坐落地址
租赁面积(m²)
租赁期限
柳市柳青南路证券营业部
开发有限公司
10幢204、105、205室
至2028年12月31日
22
上海证券瑞安塘下大道证券营业部
红旭集团股份公司
瑞安市塘下镇塘下大道红旭公司综合楼北首一层二间店面和二层八间房屋
620.00
2021年3月11日至2027年3月10日
23
上海证券温州永嘉环城西路证券营业部
潘静
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上塘镇环城西路332号一至五层整层
265.66
2025年2月8日至2028年2月7日
全双月
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上塘镇环城西路334号一至五层整层
265.68
2025年2月8日至2028年2月7日
24
前海基金
希润(深圳)地产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桂湾四路197号前海华润金融中心T1栋2801、2901-A
3,754.91
2024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
本次评估已考虑上述租赁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评估师通过现场调查,除上述披露事项以外,亦未发现其他相关事项。但基于资产评估师核查手段的局限性,以及担保、或有负债(资产)等形成的隐蔽性,评估机构不能对上述事项是否完整发表确定性意见。
(八)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无该事项。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本资产评估报告中,所有以万元为金额单位的表格或者文字表述,如存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出现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 本次房地产评估结论不含增值税、包含契税,未考虑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的其他相关税费。
- 本次在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评估时,我们未考虑部分资产的评估增值额对于所得税的影响。
- 本评估报告仅为委托人合同约定的经济行为对应的评估目的服务,不构成对市场其他投资人的相关标的投资建议或决策建议。
评估报告使用人在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时,应当充分关注前述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仅限于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和经济行为的用途使用。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三)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本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如本评估项目涉及国有资产,并按相关规定需履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核准程序的,本评估报告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正式使用,且评估结论仅适用于本报告所示经济行为。
(六)本资产评估报告包含若干附件及评估明细表,所有附件及评估明细表亦构成本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应与本报告正文同时使用才有效。对被用于使用范围以外的用途,如被出示给非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或是通过其他途径掌握本报告的非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本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对此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不因本报告而提供进一步的咨询,亦不提供证词、出席法庭或其他法律诉讼过程中的聆讯,并保留向非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追究由此造成损失的权利。
(七)本资产评估报告内容的解释权属本评估机构,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的特殊规定外,其他任何单位、部门均无权解释;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需经本评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后,并征得本评估机构、签字评估师书面同意。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三、评估报告日
资产评估报告日是评估结论形成的日期,本资产评估报告日为2026年7月3日。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投资评估有限公司
洲资产评估有限公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日
法定代表人
徐峰
陈山
签字资产评估师
朱淋云
张悦
正式执业会员
资产评估师
朱琳云
31130020
正式执业会员
资产评估师
张悦
31200090
2026年7月3日

资产评估报告
(报告附件)
项目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所涉及的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报告编号 东洲评报字【2026】第1500号
序号 附件名称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文件《关于同意东方证券与上海证券合并重组的决议》(百联集团董事会(2026)10号)
-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 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 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企业产权登记表
- 被评估单位专项审计报告
- 被评估单位房地产权证及其其他权利证明
- 评估委托人和相关当事方承诺函
-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资质证明资料
-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 负责该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师资格证明文件
- 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 资产账面价值与评估结论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资产评估汇总表或者明细表

资产账面价值与评估结论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市场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所涉及的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2026年03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资产账面价值与评估结论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下:
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母公司单体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1,974,237.54万元,评估值为2,511,984.00万元,评估增值537,746.46万元,增值率27.24%。
被评估单位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12,077.07万元,评估值为 2,511,984.00万元,评估增值499,906.93万元,增值率24.85%。
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的评估结论,增值的原因如下:
该公司拥有企业账面值上未反映的客户资源、业务网络、服务能力、管理优势、品牌优势等重要的无形资源价值,因此采用市场法评估存在一定增值。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