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方证券董事会公告称,公司拟通过发行A股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证券100%股权。
2董事会确认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无转让限制;
3上海证券主营业务合规且已获监管批准;
4交易完成后将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与独立性,不新增重大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关联交易,有利于突出证券主业并提升抗风险能力。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A股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券”) 100%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说明如下: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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